新浪新闻客户端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示范网络培训启动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示范网络培训启动
2024年03月28日 13:19

  3月26日上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示范网络培训在京启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题为“以良法善治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开班报告。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党委委员、副院长(副主任)栗演兵同志主持开班式。

  开班式现场

  宫蒲光同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着手,深刻剖析了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全面阐述了慈善法的修法历程,重点阐释了慈善法新修改的主要内容,并着重提出了贯彻落实新的慈善法中应继续深化研究的主要方向。

  宫蒲光同志提出,慈善法新修改的主要内容与历史进步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协调监督机制,提升慈善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充实完善促进措施,多措并举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规范慈善行为,进一步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四是增设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慈善活动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五是将个人网络求助纳入法律规制,拓展了依法治善的新领域。

  宫蒲光同志强调,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促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贯彻落实新的慈善法中应继续深化研究以下五个问题:一是探索进一步加大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探索进一步强化精神鼓励与文化营造;三是探索进一步强化个人网络求助管理;四是探索推进社区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五是探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立法工作。

  学员纷纷表示,开班第一课立足顶层设计,动员全体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加深了对“新修改的慈善法”的理解,同时表示,下一步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上下功夫,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确保慈善法宣传贯彻各项部署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开班式依托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采取主分会场、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北京社会管理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作为主会场,部分师生代表现场听取了宫蒲光会长的开班报告,另外分设河北、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四个分会场,线上来自31个省(市)民政系统分管慈善事业领导干部、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共计3000余人聆听了专题报告。中华慈善总会副秘书长曾春光、党委办公室主任刘莹等一行五人到场参会,并组织内部人员线上学习专题报告。

  分会场

  (来源:News快报)

责任编辑:何奎良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