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江克松律师
2024.04.11
刚刚执业的律师,第一次单独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容易踩哪些坑呢?
这实际上是一个资历问题。如果你是刚刚执业的律师,第一次单独刑事会见时,必然会遇到下面两个坑,您想不踩都难,因为你毫无经验:
1、不知道怎么预约会见。一些二三线城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因为科技水平不高和网络不发达,还无法实现在网上申请预约会见,而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早已实行网上预约会见了。如果你在北京执业,又不会操作网上预约会见,那你就很难申请到会见机会,从而也就丧失了代理刑事会见的资格。
在北京,律师第一次会见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前,是允许通过打看守所值班电话预约的,但这种电话预约仅此一次机会,且必须是在周四打电话给看守所并在获批后于周六或周日前去会见。除了这个第一次会见可以通过这种打电话方式预约外,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的每次会见,都必须通过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在网上预约,否则就会见不了。
那么,律师在网上怎么预约会见呢?首先,律师必须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律师会见注册。一般来说,注册后在24小时之内会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律师就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上进行网上预约会见了。
网上预约会见的具体操作步骤是: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站→点开“律师预约会见”界面→扫码→填写律师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验证码→登录填写会见时间(会见时间为当天和次日,且分成了若干时段,律师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自行选择合适的会见时间;每次会见时间只有40分钟)。网上预约会见系统是每天早上7:00准时放号,因此律师必须在当天的早上7:00打开电脑并登录进行网上预约会见,提前登录打不开网页,太晚登录抢不到号。会见资源太紧缺资源了(公安部门应当尽快改善和提升服务水平)。
2、不知道看守所现场会见时的具体流程。执业律师在去看守所单独会见之前,因为实习期间都跟着师傅去过一次或几次,所以一般都知道去看守所会见前必须准备好下面三个文件交给看守所审查,若审查通不过就会见不了。这三个文件分别是:
①律所函。只需要1份,有标准格式文本,依照填写后盖上律所公章交给看守所存档。
②律师执业证。会见前必须将律师执业证原件交给看守所窗口民警保管,并以此为依据从窗口民警手里领到存放手机的钥匙柜钥匙;另外还需要提前准备好1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交给看守所存档。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委托书和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第一次刑事会见,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关押在看守所,他(她)是无法委托律师的,只能由他(她)的近亲属代为委托。那么,法律到底规定了哪些人是近亲属呢?《刑诉法》第108条(六)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以上这些近亲属都是可以代为委托律师进行刑事会见和辩护的。但是请注意,这些近亲属委托律师时必须签署委托书。而且,要证明是近亲属关系,还必须由委托人同时提供委托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结婚证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等)。同时,为了确保委托会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些文件通常都需要由委托人即近亲属亲自签署姓名并按手印,不允许他人代签姓名和代按手印。
在看守所会见时间前半个小时,律师要将上述这三个文件——律所函、律师执业证、近亲属委托书和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都交给看守所窗口民警审核。审核通过后,民警就会将现场存放律师手机用的有编号的手机柜钥匙交给律师。律师拿着这把钥匙和手机,去手机柜对号入座存好自己的手机,然后回到座位上等候窗口民警叫会见号(即手机柜钥匙上的编号或律师姓名)。当叫到律师的会见号时,律师要立即赶到与手机柜钥匙上编号匹配的会见窗口坐下,等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到来。一般等候二分钟左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便会来到窗口,并在民警监护下坐上为他们特制的座椅上。会见开始后,按照法律规定,民警必须远离座位,且不得监听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谈话。《刑事诉讼法》第39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此外,《律师法》第33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同的规定,即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民警不得监听、必须远离,这是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最后要说的是:看守所接待律师的民警大多比较和气,对律师比较尊重,律师与他们应当相互配合和相互尊重,尽量不要发生冲突。当然,律师是依法执业和公事公办的法律人,也没有什么可怕的。预祝新执业的律师第一次刑事会见圆满、顺利!
(来源:News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