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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堂林:提升北京科技成果在津冀落地转化的效率和比重

叶堂林:提升北京科技成果在津冀落地转化的效率和比重
2024年04月27日 17:14 新浪新闻

  叶堂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授

  一、习近平总书记引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第一次座谈会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这次座谈会意味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掀开京津冀发展新的历史篇章。重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产业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质内容和关键支撑;二是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三是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把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

  1.产业一体化

  在更高层次整合京津冀产业发展,合理安排三地产业分工特别是制造业分工,着力理顺京津冀产业发展链条,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

  2.生态环境保护

  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

  3.交通一体化

  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共同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格局优化,科学规划并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的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构建三地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的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保障条件。

  (二)第二次座谈会

  2019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调研京津冀协同发展并主持召开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意味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入到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重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紧紧抓住“牛鼻子”不放松,积极稳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二是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高质量高标准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三是以北京市级机关搬迁为契机,高质量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四是向改革创新要动力,发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作用;五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六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1.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要把设计成果充分吸收体现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用法律法规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要打造一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标志性工程项目,新开工建设一批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配套设施,让社会各界和新区百姓看到变化;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专业过硬、能吃苦、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

  要充分考虑搬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解决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要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副中心的承载力和吸引力。要推进北京中心城区“老城重组”,优化北京空间布局和经济结构,提升北京市行政管理效率和为中央政务服务的职能。

  3.创新发展

  要集聚和利用高端创新资源,积极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合作,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要立足于推进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要素市场一体化,推动交通一体化;要破除制约协同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促进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4.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要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持之以恒推进京津冀地区生态建设,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三)第三次座谈会

  2023年5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座谈会明确提出新定位“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重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牢牢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二是推动北京“新两翼”建设取得更大突破;三是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五是继续加快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内部协同。

  1.北京“新两翼”建设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要处理好同雄安新区的关系,“两翼”要协同发力,有效解决北京“大城市病”问题。要处理好同中心城区的关系,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要加快推进第二批北京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迁入副中心,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加强对首都核心功能的服务保障;要处理好同周边地区的关系,带动周边交界地区高质量发展。

  2.创新发展与产业集群建设

  要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构建产学研协作新模式,提升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要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把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3.民生保障

  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京津冀地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推动京津优质中小学基础教育资源同河北共享,深化区域内高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要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具备条件的地区延伸布局。

  4.区域内部协同

  要把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和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结合起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共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提升科技创新增长引擎能力;河北要发挥环京津的地缘优势,从不同方向打造联通京津的经济廊道,北京、天津要持续深化对河北的帮扶,带动河北有条件的地区更好承接京津科技溢出效应和产业转移;要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同国内外其他地区沟通对接,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

  二、京津冀科技成果协同转化的现状

  (一)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如何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

  1.拥有众多高精尖创新人才和机构载体,创新资源优质且整合程度高

  北京拥有强大的资源集聚和整合能力,拥有近1/2的全国最好学科,1/2的“两院”院士、1/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超过50%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和大量独角兽企业汇聚北京。

  2.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优势明显,创新成果丰硕且技术含量高

  2021年,北京R&D经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6.53%,且创新活动优势集中于技术创新链条前端,即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环节。2021年,北京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85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94.2件,位居全国第一。北京每年荣获奖励和成果数量占全国总数的1/3以上。

  (二)京津冀科技成果协同转化的总体情况

  1.京津冀协同攻关“卡脖子”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联合攻关,对于提高京津冀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举不仅有助于北京率先实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更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在全球五大科技群中独占两席,其中北京位列第三,彰显了其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重要地位。近年来,北京流向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超过2100亿元,显示出京津冀在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北京对国内和国际的辐射作用日益凸显,2022年北京市输出的技术合同数量达到95062项,合同总金额高达7947.53亿元。

  然而,尽管京津冀地区在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津冀地区在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面临挑战。目前,北京的科技成果主要流向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流向津冀的成交额占比不足流向外部地区的10%,显示出“就近转化”效果并不显著,未来在这一方面仍有较大潜力可挖。

  以中国科学院为例,其在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从区域布局来看,中国科学院在北京的科研院所数量最多,但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也拥有相当数量的分支机构,而天津和河北地区的分支机构相对较少。

  此外,北京大学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部分科技成果的转化公司选择在外地注册,并由外地企业控股,这反映出异地科研机构在连接学校学术创新链和产业界产业链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京津冀地区在协同创新方面的不足。

  作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北京的研发实力能够与国际重要科创中心相媲美。然而,由于津冀两地在产业基础、科技人才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北京的创新链并不完全匹配和融合,导致北京的部分科技成果流向了其他区域。因此,加强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创新,提升区域整体创新能力,是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所在。

  2.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是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对接的“关口”

  第一,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是当前破解京津冀科技成果协同转化难的关键所在。创新核心城市与腹地间有效互动可有效提升城市群科技创新能力,进而赋能产业协同发展。

  第二,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密切关系。科技创新是推动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同时产业发展需求又对科技创新具有牵引作用,产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会反过来引导科技创新的方向。

  (三)京津冀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现状

  1.区域产业链条完整度显著提升

  第一,京津冀大多数城市的产业链完整度显著提升。从京津冀产业链中节点数(即RCA值≥1的行业)看,除石家庄和保定比较优势行业(节点)数显著下降,其他城市均呈上升态势。其中,廊坊、衡水和邢台增长最为明显。

  第二,天津、唐山、保定和沧州依托科技成果建立起较为显著的制造业比较优势。

  第三,沧州、保定和邢台是京津冀制造业产业链核心节点最多的区域。

  2.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产业协同进程加速

  第一,非首都功能疏解为三地产业“链式”发展奠定基础。生产要素在区域内实现了优化配置,推动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

  第二,以共建产业园区为抓手,促进更多企业参与协同发展。京津冀地区涌现出了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试验区、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国船舶涿州海洋装备科技产业园、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等一批创新产业园区及开发区,跨区域组建了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公司等一批市场主体。

  3.创新网络逐渐形成,北京对津冀的技术辐射明显增强

  第一,逐渐形成了以北京为创新中心,天津、石家庄为创新次中心的京津冀创新网络。

  第二,北京对津冀的技术辐射显著增强,技术交易空间分布有所优化。北京与津冀的创新链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对河北其他地级市的辐射力度整体上有所增加。

  (四)三个主要城市群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对比分析

  第一,京津冀城市群在产业部门和创新部门复杂网络中与其他城市关联程度较低,城市间产业部门与创新部门节点度值差距较大。与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相比,京津冀城市群产业部门复杂网络节点度值较低,且城市间发展差距较大;创新部门复杂网络节点度值较低,且城市间存在较大差距,不利于城市群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有效融合。

  第二,京津冀城市群产业部门与创新部门形成了以北京为核心、天津为节点的发展格局,整体结构发展不均衡。与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相比,京津冀城市群中的大部分城市处于边缘城市状态,缺少能够承担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责任的节点城市。

  第三,京津冀城市群相较于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五)城市群创新核心城市与腹地间有效互动情况

  1.基于总量-结构视角的核心城市识别

  京津冀城市群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天津为次中心的创新空间格局。从京津冀城市群专利数据特征看,北京一直排在首位,且北京的中心地位有所强化;津冀的创新增速较快,但是在总量上并不具有显著优势。

  长三角城市群正在形成以上海、南京、杭州为中心的多中心创新空间分布格局。从长三角城市群专利数据特征看,上海一直排在首位,长三角正在形成“一超多强”创新空间分布格局。

  珠三角正在形成以深圳为中心、广州为次中心的创新空间分布格局。珠三角地区创新分布呈现明显的梯度分布格局,其中,深圳、广州无论在总量还是结构上都具有较为明显的绝对优势,是珠三角城市群创新核心城市。

  2.京津冀城市群创新核心城市与腹地间有效互动情况

  核心与腹地城市间的差距整体呈现缩小态势,创新关联越来越密切,但在创新扩散环节,京津与其他城市的差距在逐渐扩大。

  从研发环节的互动看,京津冀核心城市与腹地城市间地位差距有所缓解,其增速均不及腹地城市,腹地城市中的廊坊、石家庄、保定等地在研发网络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廊坊,已经成为京津冀研发网络中新的枢纽城市。

  从扩散环节的互动看,北京与天津依然占据核心位置,虽然对创新中介组织和活动的吸引力出现一定程度的弱化,但是核心城市与腹地城市间的差距依然非常明显,网络结构完善不明显。

  3.长三角城市群创新核心城市与腹地间有效互动情况

  核心与腹地城市间的差距整体呈现明显的缩小态势,核心对腹地的影响显著提升,部分腹地城市的地位显著提升。

  从研发环节的互动看,研发网络差距相对缩小,核心城市仍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但芜湖、马鞍山等腹地城市的影响力不断攀升,正在加速成长为研发网络中的枢纽城市。

  从扩散环节的互动看,上海、杭州、南京在长三角创新中介网络中依然占据核心位置,且上海对创新中介活动的吸引力有所增强,腹地城市中的宁波、绍兴等地在创新中介网络中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对创新中介活动的吸引力明显增强,其中,金华、常州正在加速成长为创新中介网络的关键节点城市。

  4.珠三角城市群创新核心城市与腹地间有效互动情况

  核心城市和腹地城市在研发与中介网络中的差距相对缩小,对腹地城市的影响力显著提升,东莞未来有望发展为珠三角地区新兴创新核心城市。

  从研发环节的互动看,广州对研发活动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深圳在研发网络中并不突出,腹地城市中的珠海、东莞、佛山在研发网络中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从扩散环节的互动看,深圳、广州在珠三角创新中介网络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和控制力,腹地城市中的东莞正在加速成长为新的创新中介核心城市,核心城市与腹地城市在创新中介网络中的相对地位差距有所缓解。

  三、京津冀科技成果协同转化存在的问题

  (一)京津冀产业链衔接程度不足,缺乏完备的制造业加以支撑

  1.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跨越发展阶段与定位差异的挑战

  从发展阶段看,已进入后工业时代的京津与尚处于工业化中期的河北存在产业“断层”,过大的产业落差,导致区域内部分产业关联度较低。

  从发展定位看,北京在产业链中定位于高端研发、总部经济、品牌营销,主要服务于全国对区域关注不足;天津是大国重器聚集区,企业主要为央企、外资企业的制造和组装环节,在产业链上对北京的依赖总体不高,且外溢明显不足;河北重点发展重化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

  发展阶段与发展定位的差异导致三地产业存在“断层”现象,即京津专注于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或传统产业高端环节,与河北重化工业结构不匹配,进而引致三地产业协作难度较大。

  2.产业集群发育不足,产业集中度不高

  京津冀区域内产业主要集中在各类园区、开发区和高新区,园区之外产业发展严重不足。尽管产业园区的发展只是实现了产业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但园区间和企业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与合作,难以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条。

  3.分散疏解导致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不强

  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接平台(“2+4+46”)总体太多,还不包括分散疏解部分,有限的产业被分散承接。以北京大红门地区市场疏解为例,其产业疏解转移更多体现在物理空间上的挪移,尚未形成产业集聚、产业联动和产业协作效应。且河北承接转移的产业多为钢铁、家具、服装等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其产业升级转型的引领作用有限。

  (二)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不足,制约科技成果落地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创新研发能力与产业梯度的巨大落差制约了创新成果的落地转化。京津冀三地间创新能力存在巨大差距,以发明专利授权量为例,2021年,北京发明专利授权量为79210件,分别为天津(7376件)、河北(8621件)的10.74倍和9.12倍,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产业梯度和产业发展间落差,导致三地在新产品研发、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参差不齐,也导致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发展不均衡、接续难度大,制约北京科技成果在津冀的落地转化。

  第二,创新成果供给与需求错位制约了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北京各创新主体针对河北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研发相对不足,加之缺乏有效的创新成果转化与对接机制,导致河北需要的产业科技北京储备不足。以2020年为例,北京创新成果供给(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数)前三位的行业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7万件),制造业(1.15万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87万件),而河北省创新需求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这种研发成果的供给与需求错位制约了区域整体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创新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区域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育不足,以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例,2021年京津冀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在营企业注册资本额为82059.01亿元,仅占全行业在营企业注册资本额的6.56%,加之当前主要通过技术转移专员培训培育技术转移服务人员,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的需要。且区域内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主要集聚在创新资源供给方(北京),较少布局在创新资源需求方(天津和河北),制约了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落地。2021年,北京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业在营企业注册资本额为65163.51亿元,分别是天津(14366.67亿元)、河北(2528.83亿元)的4.54倍和25.77倍。

  第四,公共服务水平落差大,导致项目及人才难以在河北落地。区域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多集聚在京津两地,河北与京津公共服务水平落差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才在京津冀间的自由流动和合理布局,也制约了产业链在区域内布局。

  (三)北京的创新成果与津冀产业需求不匹配,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有待提升

  北京研发导向是国际高端、科技前沿,而天津、河北更多需要的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导致北京大多数科技创新成果在津冀转化不了,而北京又对津冀创新成果的需求供给不足。研究表明,河北与江苏、山东的产业链更为密切,与北京互动不足。

  从科技成果转化的流向布局来看,北京在全国范围内的技术转移具有“跳跃式”传播的特点,其技术主要流向科技服务更完善、产业链条更成熟的长江经济带地区,流向津冀的成交额占比不足10%,“就近转化”效果并不显著。

  (四)新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标准不成熟,评价机制不够健全

  第一,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核心导向。《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指南》(GB/T39057-2020)出台后,京津冀地区的科技活动创新成果评价大多聚焦其经济价值,不够重视其技术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等,科技成果考核维度较为单一。

  第二,目前评价导向与科技创新规律吻合度不高。一方面,高校科研人员难改以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专利产出等为重要指标的机制,花费大额成本产出的“成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产业进步的真实需求,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津冀普遍存在具备研发条件的企业在高校附近设立寻找技术需求的机构,以便了解和对接高校成果,浪费了不必要的财力。因此,亟待探索符合京津冀地区产业化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标准,以体现科技成果真实价值。

  四、强化京津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应用的建议

  (一)培育新的创新组织形式,打造城市群创新生态系统

  第一,要加强中心城市和腹地城市之间的协同创新。中心城市和腹地城市应该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建立合作机制,形成互补互助的关系。对于京津冀而言,北京作为绝对的创新核心城市要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三地就关键技术领域和重大科研项目的合作,促进京津冀产业技术升级;河北应按照三地重点产业链图谱布局,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为新的创新合作形式奠定产业基础。

  第二,要构建多层次的创新平台。北京和天津、河北应该根据不同层次的创新需求,建设各类创新平台,从行政等级上可以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县级等,还可以从产业维度(包括产业级、企业级、产品级)上,打造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特征的、能够汇聚各方面的创新主体的、提供各种形式的创新服务合作平台。

  第三,要培育多样化的创新文化。中心城市和腹地城市应该注重培养一种尊重知识、崇尚科学、敢于探索、勇于实践的创新文化,营造一个鼓励创新、容忍失败、奖励成功的创新氛围。

  (二)加强以企业研发为主导的政策体系建设

  第一,明确企业主导的研发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在区域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采取“政府政策+龙头企业+融资担保+产业链中小企业”的发展模式,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完善市场主导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第二,拓展政府课题资助体系选题范围,设置企业科技发展专项课题,推动应用型课题从高校和科研院主导向企业主导转变,更好赋能企业发展。

  第三,完善科研院所职称评定标准,提升横向课题在职称评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组织区域产业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大学生和研究生团队参与创新创业,并对大赛优秀项目进行定向推广转化。

  第五,设置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定时推送科技前沿数据库,将北京各大高校科研院已发表的最新前沿成果免费同步给京津冀区域企业,助力企业更好了解科技前沿,捕捉科技动向和转化对接机会。

  (三)发挥各自优势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形成“北方优势”

  第一,鼓励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接津冀产业实际需求,针对重点领域的科技集群,在津冀地区建立科技合作示范基地。

  第二,鼓励三地对当前国家重大需求、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课题和项目采取合理分工与联合攻关,通过共同研发形成北方的“比较优势”。

  (四)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链主+链创”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第一,梳理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机器人、5G和北斗通信、医疗器械、高端数控机床、氢能等重点产业链清单,制定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培育壮大行动计划。

  第二,构建市级分管领导“链长”挂帅协调、龙头企业“链主”主导牵引、高校科研院所等“链创”机构协同创新的“链长+链主+链创”三级联动机制。

  第三,每条产业链安排一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筛选1-3家具有需求牵引和生态主导能力的企业担任“链主”,吸引京内外高校院所紧密支撑“链主”创新活动。

  (五)完善科技成果评估和定价机制

  第一,出台京津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条例,完善三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提升区域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第二,完善三地科技成果评估体系,按照科技成果转化历史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科技成果价值评估进行精准分类分层指导,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开案例库,为科技成果转化的科学评估和定价提供参考。

  第三,建立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建立区域“科博会”,畅通三地科技要素流通渠道。

  (六)建设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共服务平台

  第一,加大力度培育技术经理人。可通过扶持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主要是天津与河北技术转移机构。推动建设区域特色的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针对性地打造更多的行业类、区域类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培育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专员,完善技术转移转化从业人员的资质和配套政策;在三地职业高校试点开设“科技转化”相关专业,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人才。

  第二,依托科技行业协会等建立三地有效沟通机制。可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建立创新链研发端和产业链需求端的有效沟通机制,降低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的效率损失。

  第三,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平台建设。建立科技成果的大数据推介平台,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产业科技需求和北京科技成果供给进行精准匹配,更好实现“穿针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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