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马咬死人案二审开庭 原告找到重要证据(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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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5:07 法制晚报 | ||||||||
“河马咬人案”今天二审开庭吸引了很多媒体关注 死者家属出示重要证据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河马咬人案”的原告刘家虽在去年12月15日的一审判决中败诉,但死者刘淑兰的姐姐刘淑芬如今又带着一份重要书证和两位新证人提起上诉。今天上午9时,这起备受关注的人身损害赔偿上诉案在市一中院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
上午9时,身着灰色外套的刘淑芬和她的援助律师刘卫国一同走进法庭,动物园方面出庭应诉的仍是副园长肖绍祥以及代理人王厚岩。 刘淑芬向法庭出示了一张有些发黄的便笺纸,这张小小的便笺纸是园林局人事处当年的“承诺书”。 肖绍祥副园长将原件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动物园代理人王厚岩则认为在一审中重要的证人田庆株并未说过有书面材料,刘家也无法说明这份证据是由谁来书写的,因此动物园没有办法来查证“承诺书”的真实性。肖绍祥也表示曾对当年园林局人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都否认见过这份材料。 刘卫国律师立即反驳说,动物园的辩解意见不足以推翻“承诺书”的真实性。 案情回放 1973年6月4日 17岁的女实习生刘淑兰在北京动物园河马馆扫兽舍时被河马咬伤,10天后不治而亡。 2004年5月 刘淑兰的母亲、86岁的张钰珍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动物园赔偿44万余元。 2004年12月15日 西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刘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4年12月23日 张钰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上诉状,坚持原有诉讼请求。 庭前采访 昨晚刘淑芬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你母亲还能想起妹妹吗? 刘淑芬:妹妹出事后,母亲精神受到刺激,家人都不愿再提起这件事儿。直到现在,母亲都一直以为妹妹还活着,有时会突然问我“你俩干吗去了”、“你妹妹怎么好几天没回来呀”,我只好找各种借口塞搪。 记者:你和母亲说了打官司的事儿吗? 刘淑芬:母亲偶尔能听懂我的话,有一次我对她说:“妹妹被派到远处工作了,我准备向他们单位要工资,你看要不要。”母亲毫不犹豫地说了一个字“要”。 记者:动物园主动和你联系过吗? 刘淑芬:对于打官司的事,双方从未联系过。但动物园今年春节前曾派人登门慰问,给我家送来了一台双缸洗衣机、两桶大豆油,还送给母亲两盒蜂王浆。洗衣机上还特意贴了一张纸条:祝张钰珍(死者母亲,编者注)春节快乐! 昨晚,原告代理律师刘卫国对记者说:“我没想到刘淑芬能从家中找出当年园林局作出的承诺书,这份重要的书证将对二审判决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刘家在二审中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有话说说 我们关注什么? 一起民事纠纷何以引起如此关注度?是因为离奇的事件本身?是因为跨越30年的诉讼?还是此事折射出的法理与人情困惑? 30年的丧亲之痛无法用时间来抚平。对当事人来说,提出索赔首先是对法律的信任。然而法律是刚性的、理性的。诉讼时效、赔偿标准等成为索赔必须攻下的证据坚垒。 但从法律的终极目标——保障公民权利来讲,“理性”和“人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怎样用理性来保障公民合理的情感需求,如何在法理的范畴抚慰受伤的心灵,来构建和谐社会,这也许是河马咬人案让我们最为关注的。文/张丽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