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starzipe 摘自新浪[广东论坛]
深圳街头的报刊亭设立初衷是为了方便市民购买报刊,任何事情都应该以市民的利益为依归。这件事情很明显看出,深圳市报刊发行局是利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要经营者再另外交纳每月600元的管理费,才可售卖《南方都市报》,这是一项没有任何根据的乱收费,因为经营者已经向深圳市报刊发行局交纳了每月500元的管理费,美其名为“管理费”,实质是公共资源的租用金,局长就是靠这500元开饭和养家胡口的,如果他觉得钱不够花,可以正正当当地增加租金,无需特别针对某份报纸。
《南方都市报》是一家合法的企业,每年也要向国家纳税,如果再要向深圳报刊管理局交纳居额费用,那笔钱不是管理费,也不是税金,而是黑社会的保护费。作为一个公共机构,是不应当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的,否则和黑社会无异。至于《南方都市报》是否在深圳遭到“封杀”?现在深圳市民往日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市场秩序被扰乱,买份报纸看好象是买贼赃一样,见不得光,不是封杀又是什么呢?她的员工在街头卖报,这是没办法的办法,看到这样的情境,就令我想起50年前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社会,反动当局是如何压制媒体和言论的,50年前中共是如何革命的,历史又再一次重现眼前,以前不相信,现在终于相信了,而且演出的人愈来愈无耻和丑陋。
自家出钱开的店铺这不错,错是错在你已经收了别人的租金,以及这是公共资源和设施,如果用自家出钱开店的逻辑,那岂不是要人人都去大街上开店设铺摆卖?你必需清楚其中一点,那些店铺亭档是设在大街上的,占用了公共的行人通道。就算要收《南方都市报》的钱,也是应该由报贩们收,归报贩所有,因为这是他们的店铺,这些钱怎说也未轮到深圳市报刊发行局来收。南报员工街头卖报只是短暂行为,是给深圳发行局迫逼出来,凭什么要求深圳城管办动用公共资源去维护他的垄断行为?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中国的公共权力就是赤裸裸的金钱,一个强卖,一个不买,说到底,究竟要维护谁的利益?一大堆争论,深圳市报刊发行局又把市民的利益放在第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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