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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反方 嫖客报警解救少女应该受奖励吗 2006年6月14日 星期三
嫖客解救卖淫女续:网友建议奖励良心嫖客
    嫖客解救卖淫女事件引起很大争议。有批评嫖客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桩见义勇为的事迹,不能因报案人有嫖娼企图而被轻看,应给予奖励。[评论]
少女被逼卖淫一天接客二三十 嫖客报警解救(图)
    被逼卖淫少女跪地哭求,良心发现的嫖客,冒雨跑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摸黑直捣淫窝。[评论]
嫖客报警解救少女
嫖客报警解救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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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报案解救少女该奖励
应该奖励。正是这个男子冒雨向警方报案,女孩才被解救出来,男子有良心,有正义感。[发表评论][全部正方评论]
去嫖娼不光彩应该受处罚
不该奖励。男子目的是去嫖娼,本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奖励法律会失去严肃性。[发表评论][全部反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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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和救人两件事应独立看,不能混为一谈
小伙想嫖娼是违法,但解救少女毕竟做了好事,两个问题应该独立看,不能混为一谈。[评论][全部中立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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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嫖客报警解救少女应该受奖励吗?
1.应该,正因嫖客报案,女孩才被解救。
2.不应该,去嫖娼已经违法。
3.说不清,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往期辩论回顾
·贫困女生应该回绝捐助退学吗
·打工妹误入卖淫场所应当判刑吗?
·今天,还有必要为高考焦虑吗?
·现代版“梁祝”还能感动多少人?
·大学生洗鸳鸯浴是否不道德
·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者能否从轻处理?
·博士后挂职北京丰台区政府是浪费吗?
·面对垂死生命制度比良心优先吗?
·欠费研究生是否能参加论文答辩
·限制家政女工乘班车是歧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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