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12-1”塌楼事故结案 一窝头头全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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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15日17:16 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经贸委员会获悉,东莞厚街镇赤岭村“12·1”房屋倒塌重大事故被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有关部门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统统作了处理。
这起发生在东莞市厚街镇赤岭村的重大塌楼事故造成12人死亡,28人住院。塌楼地点原本是条店铺林立的商业街,有饭店、电话亭、服装店、士多、五金店、通讯器材店等近20间。该违章楼房原是建立在一条人工排污涌上的平房,原本地基就不牢固,且楼柱很细,里面仅灌了5根钢筋支撑,去年业主见有利可图,就违章加建了二层楼,终导致压力过大而倒塌,三层楼房顿时夷为平地。事故充分暴露了个人违章加建行为的严重性,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伤员救治、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三个调查小组。经过两个月后,结案的批复公之于世。
批复中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同时决定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包括对加层工程设计人伍欣、投资人叶满林、施工负责人黄普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厚街镇赤岭村村委主任叶继祖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处分,由村民代表大会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东莞市建委主任简钧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厚街镇镇长陈浩林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副镇长兼城建办主任卢润祥、城建办副主任兼城监中队长方佑和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赤岭村党支部书记叶桂植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对赤岭村党支委、村委会副主任叶茂枝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由村民代表大会依法罢免其村委会副主任职务;对赤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方七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赤岭村村委会委员温汉明免予纪律处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史明锋彭小军邓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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