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淮林) 昨日记者从56名女工的代理律师周立太、翟文远处获悉,受理女工起诉宝洋产业制品厂非法搜身一案的龙岗区法院坑梓法庭已同意女工缓交5600元的诉讼费。
立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周立太、翟文远介绍,搜身事件发生后,女工们联名向坑梓法庭提起诉讼,3日上午,参与起诉的全体女工履行完了起诉程序,法庭已正式受理。
据律师透露,56名女工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厂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每人2000元,赔偿精神损失每人3万元。律师介绍,此案是集团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为每人100元。出于女工们的实际困难,法庭同意缓交诉讼费。据律师介绍,缓交诉讼费也是法律援助的一种形式。法庭视案件审理情况,最终还可判定诉讼费减免。女工代表吴雪告诉记者,事件发生中,她们遭受了极大的惊吓。事后她们因怕被赶出厂,终日恐慌,一连几天没有睡觉、洗澡,许多人三四天只吃过一顿饭。直到现在,许多人头昏眼花,需每天吃药,医生说是“心因性反应”,身心受到极大损害,所以提出的法律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她说,前天市领导到厂里了解情况后,厂方已收回了将她们清出工厂的决定,目前她们仍住在厂里。她们感谢各界对她们的支持和关心,她们将按照市领导的要求,振作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宝洋产业制品厂韩国老板何元浩表示,他们会妥善安排好女工们的生活,这两天不再安排女工们工作,让她们好好休息。下周他们将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宝洋产业制品厂韩国籍执行经理李先生称,他们承认对女工的搜身,并已向女工们表示了歉意。对于女工们向法庭起诉,厂方将准备应诉。对于女工们的诉讼请求,他表示只有在接到法庭送达的起诉书后,厂方才能拿出具体应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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