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为了尊严”,50多位女工走上法庭。(photocome供图 深圳法制报 李忠摄)
新华网深圳8月24日电(记者李南玲) 备受关注的深圳市龙岗区坑梓宝洋产业制品厂女工被非法搜身一案今天在龙岗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早8点半,此案庭审在该院第6审判庭开锣。作为原告的56名被辱女工身着灰色的工装坐在庭内,25天前的那一幕给她们带来的精神创伤至今仍写在她们疲倦而憔悴的脸上。能容纳200人的审判庭座无虚席,来自全国及境外的70余家新闻媒体派员旁听。
这56名女工均是宝洋产业制品厂这家韩资企业原毛整毛班的员工。她们在民事诉状中称,2001年7月30日下午5时50分许,第一被告(宝洋产业制品厂)所聘请的6名女管理员(其中韩国人一名,吉林人5名)及男管理员5名(其中韩国人2名,吉林人5名)由该厂金处长带队,无故闯进原告人上班的车间,呵斥原告等56名女工,双手抱头不准动,并要求原告等人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几名女管理员把手强行伸进原告内衣裤进行大肆搜身,还将个别女工上衣及内衣脱掉。在搜身过程中,有5名男性管理员及数名门卫在场守候,搜身时间长达1小时之久,给原告精神造成重大的损害。特别是事件发生后,原告等人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第一被告却派有关人员强行将原告等人厂牌收缴,致使原告等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受到严重侵害。被告行为触犯了我国《宪法》第37条、第38条之规定。
原告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厂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每人2000元,赔偿精神损失每人3万元。
被告律师首先代表厂方向56名女工道歉,接着对原告在申诉书中的几点事实进行质疑,焦点集中在缘何要对整毛班的56名女工搜身检查、如何检查的、有多少女工被搜身等问题上。被告律师称“搜身”只是“例行检查”,只对52名女工进行了“检查”,另外包括班长吴雪在内的4名女工是协助厂方“检查”的,整个“搜身”过程只有10至15分钟。被告律师还否认曾脱掉女工衣服,“检查”中只是摸了一下女工的腰部和衣服的口袋,并没有把手伸进女工的内衣内裤,其中一名女工脱掉衣裤完全是自己的主动行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也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
在法庭调查中,审判长还依序传唤了双方的证人出庭做证。今天全天的开庭审理都集中在法庭调查上。按照司法程序,此案还将继续开庭审理。
据悉,考虑到女工们的实际困难,龙岗区法院对此案件特案特办,依法提前开庭,并以法律援助形式同意女工缓交诉讼费。深圳市及龙岗区政府支持女工们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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