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齐中熙) 国家计委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与一些听证制度已经建立几十年的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听证制度应当说是刚刚起步,无论政策上还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都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这位人士说,自1998年《价格法》实施以来,我国各级价格机构围绕着如何建立听证制度,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价格听证逐步为社会所接受。但也应当看到,我 国听证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从听证代表来说,怎么样能够把自己所代表的群体的意见客观的反映出来;如何能够抓住那些专业性很强的价格问题的关键,对调整价格的可行性、必要性提出意见;如何不陷于不属于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细微末节等。从申请人来说,如何能够将过去面对着专业人员的调价方案,变成通俗易懂的文本,提供给一般消费者进行论证;如何履行帮助听证代表了解和熟悉听证内容的义务等。从听证的组织者来说,如何保证消费者代表的代表性;专家是否需要部分人固定,以积累听证经验;听证的组织如何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以及听证范围的界定、听证会的具体安排等诸多方面还缺乏经验。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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