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表题为《“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的文章。全文如下:
“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一大公害,对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与秩序构成了巨大威胁。
长期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为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策划、组织了发生在中国新疆和有关国家的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那么,“东突”问题是如何产生,“东突”恐怖势力从事了怎样的恐怖活动?
一
“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这一名词出现于19世纪末期。“斯坦”原为“地方”、“区域”之意,但“东突厥斯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某些老殖民主义者为肢解中国提出的一个政治概念。
突厥最初是一古代游牧民族的专称。公元5世纪,它活跃在阿尔泰山一带。公元6世纪中叶至8世纪中叶,它活跃于我国北方草原,与中原地区自西魏至隋唐诸王朝发生了多渠道、多层面的交往。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国,其鼎盛时辖境辽阔。在隋朝和唐朝初期,突厥曾是称霸于中国北部的一大势力。尔后,分裂为东、西两部的突厥,为争夺汗权而争斗不休。8世纪中叶,东、西突厥汗国相继灭亡,其后裔逐渐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而11世纪以后在国外有的史籍中使用的“突厥”,已经不限定于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对一切操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诸民族的共称。到了19世纪末,有人主张把生活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至阿尔泰山脉之间的所有操突厥语的民族联成一体,组成一个国家。但在历史上,一些人声称的由所有突厥人组成的统一国家不曾存在过。
为了达到分裂和控制新疆的目的,某些老殖民主义者进而把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与之相对应,今天的中亚诸国被称之为“西突厥斯坦”),编造所谓新疆是“东突厥”人的家园的谬论。
从公元前60年汉朝设置西域都护府起,新疆就是中国疆土的一部分。此后,中央政权对新疆的管辖没有间断。但在20世纪初以后,一小撮狂热的新疆分裂分子与宗教极端分子,根据老殖民主义者制造的歪理邪说,编造了一套所谓的“东突”理论。鼓吹“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其民族有近万年历史;鼓噪所有操突厥语和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否认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叫嚣“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灭“异教徒”。
“东突”理论形成后,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都打着“东突”的旗号进行活动,企图实现其建立“东突厥斯坦国”的妄想。
从20世纪初至40年代末,“东突”势力在外国势力的怂恿、支持下,多次制造动乱。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了所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这是分裂主义分子把其理论变为现实的一次尝试,但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对下,不到三个月便瓦解了。
新疆和平解放以后,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新疆社会稳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形势整体是好的。但是“东突”势力并不甘心失败,他们违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愿望,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伺机从事分裂破坏活动。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下,境内外部分“东突”势力转向以恐怖暴力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坏活动。一些“东突”组织公开宣扬要通过恐怖暴力手段达到分裂目的。在警方查获的“东突伊斯兰党”、“东突反对党”等组织的纲领中明确提出,要“走武装斗争道路”、“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制造各种恐怖活动”。他们编印的小册子《我们的独立是否有希望》毫不掩饰地宣称要不惜代价在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场所制造恐怖气氛。“东突”恐怖势力策划实施了一系列血腥的恐怖事件,留下了一篇篇血淋淋的记录。
二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至少200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其主要恐怖活动有:
(一)制造爆炸
同世界上大多数恐怖势力一样,“东突”恐怖势力热衷于借助把矛头指向无辜平民的爆炸手段,以制造恐怖气氛、扩大影响。
1991年2月28日,“东突”恐怖组织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客运站录像厅制造的一起爆炸案,造成1人死亡、13人受伤。同日,恐怖分子还在县城一个体商店安置了炸弹,爆炸未遂。
1992年2月5日,正当中国各族人民欢度春节时,恐怖组织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52路、30路公共汽车上制造了两起爆炸事件,两辆公共汽车被炸毁,造成3人丧生、23人受伤。他们还在一影剧院和居民住宅楼中各安置了一枚定时炸弹,被发现后排除。
1993年6月17日至9月5日,“东突”恐怖组织相继在新疆南部地区的商场、集贸市场、饭店、文化场所等地制造了10起爆炸案,造成2人丧生、36人受伤。其中,6月17日在喀什市地区农机公司办公楼进行的爆炸,造成大楼坍塌,2人丧生、7人受伤;8月1日在喀什地区莎车县外贸公司录像厅进行的爆炸,造成15人受伤;8月19日在和田市文化宫前的爆炸,造成6人受伤。
1997年2月25日,“东突”恐怖组织再次将恐怖活动引向新疆首府,制造了乌鲁木齐市2路、10路、44路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3辆公共汽车被炸毁,包括维族、回族、柯尔克孜族、汉族群众在内的9人丧生、68名乘客被炸得腿断肢残,严重受伤。
1998年2月22日至3月30日,“东突”恐怖组织在喀什地区叶城县连续制造了6起系列爆炸案,致3人受伤,天然气输送管道被炸坏引起大火,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1998年4月7日凌晨,恐怖组织在叶城县公安局负责人住房窗台、县政协副主席和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住宅门前等处,连续制造8起爆炸事件,炸伤8人。
(二)进行暗杀
为了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恐怖气氛,恐怖势力不但把矛头对准汉族群众,也对准维吾尔族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把他们当作“异教徒”杀害。
1993年8月24日,两名“东突”恐怖分子将喀什地区叶城县政协常委、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大毛拉刺成重伤。
1996年3月22日,两名恐怖分子蒙面持枪闯入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伊协副主席、清真寺副主持阿克木司地克阿吉家中,将其枪杀。
1996年4月29日凌晨,10余名全副武装的恐怖分子分别闯入库车县阿拉哈格乡库纳斯村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卡吾力·托卡和当地的3名维吾尔族基层干部家中,采取爆炸、枪击、刀刺等手段,制造了血腥的恐怖事件。恐怖分子向卡吾力·托卡家投掷了2枚炸弹,致卡及其妻重伤;卡的弟弟阿吾力托卡被恐怖分子连刺7刀致死,其妻被刀刺后又遭枪击身亡;卡吾力·托卡的儿子艾尼瓦尔卡吾力被恐怖分子连刺9刀、头部遭枪击身亡,其妻也身中8刀、头部中两枪身亡;村干部加如甫买买提明被刺成重伤。
1996年5月12日,“东突”恐怖组织策划了对全国伊斯兰教协会常委、新疆政协副主席、喀什伊协主席阿荣汗阿吉的暗杀。当日清晨,阿荣汗阿吉和其儿子在去艾提尕清真寺做礼拜的途中遭4名恐怖分子袭击,恐怖分子对阿连刺21刀,其儿子被刺13刀,两人均致重伤。
1997年3月23日凌晨,以吐尔逊吐地为首的一伙恐怖分子,闯入阿克苏地区金银川垦区负责人艾买尔江家中,将艾夫妇杀害;同年7月3日凌晨,这伙恐怖分子又闯入阿瓦提县拜什力克乡一村干部吐尔地尼牙孜家中,将吐夫妇2人杀害。
1997年11月6日凌晨,以买买提吐尔逊为首的恐怖组织,秉承境外“东突”组织的旨意,将全国和新疆伊协委员、阿克苏伊协主席、拜城县清真寺主持尤努斯·斯迪克大毛拉枪杀于去清真寺做礼拜的途中;1998年1月27日,这伙恐怖分子又将去清真寺做礼拜的叶城县政协常委、县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阿吉枪杀。
1997年6月4日,4名恐怖分子闯入和田地区墨玉县恰其克乡荒地村干部买买提肉孜·买买提家,对买连捅11刀致其死亡。
1999年8月23日,以牙生买买提为首的10余名恐怖分子闯入喀什地区泽普县波斯喀木乡派出所指导员胡达拜尔迪·托乎提家中,将胡及其儿子杀害,胡身中38刀,其子头部中枪。杀人后,恐怖分子又纵火,胡妻被烧成重伤。
2001年2月3日,一伙恐怖分子闯入喀什地区疏附县法院干部买买提江·亚库甫家中,对买连捅38刀,将其残酷杀害。
(三)袭击警察和政府机关
1996年8月27日,6名恐怖分子身着迷彩服,乘车到叶城县江格勒斯乡政府,割断电话线,杀死副乡长和在此值班的一名警察;随后又闯入该乡一村,将3名治安员和1名水管员绑架到10公里外的戈壁滩上杀害。
1999年10月24日凌晨,恐怖分子携枪支、大刀、爆炸燃烧装置,袭击了泽普县赛力乡公安派出所。他们包围派出所,连续投掷燃烧瓶和爆炸装置、开枪射击。之后闯入派出所枪杀了1名联防队员和1名留置审查的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伤了1名警察和1名联防队员。后将派出所10间房屋、1辆吉普车和3辆摩托车烧毁。
(四)实施投毒、纵火
1998年1月30日至2月18日,“东突解放组织”的成员在喀什市制造了23起系列投毒案,致4人中毒、1人死亡,数以千计的牲畜死亡或中毒。
1998年5月23日,在境外接受过专门训练、被派入境的“东突解放组织”成员在乌鲁木齐市华都商厦、大西门、河滩路布料批发市场、长征旅社批发市场、红山木材市场、乌鲁木齐旅社、商贸城等繁华场所投放了40多枚化学自燃纵火装置,制造了15起纵火案,扬言“要将乌鲁木齐变成一片火海,要造成几百万、几千万、几亿元的损失”。由于及时发现和扑灭,才未造成重大危害。
1999年10月11日,3名恐怖分子在和田市棉麻公司棉花收购站棉花堆中安放3枚定时爆炸引燃装置,其中1枚爆炸引起棉垛起火,烧毁棉花约2吨。另2枚爆炸装置被及时排除。
(五)建立秘密训练基地,筹集、制造武器弹药
“东突”恐怖势力为了培训骨干、扩大恐怖组织,在新疆境内,尤其是在偏僻地区秘密建立训练基地。1990年“伊斯兰改革者党突击队”在叶城县伯西热克乡一偏僻地建立了训练恐怖分子的基地。该基地先后办了3期训练班,共培训了60余名恐怖分子。训练内容主要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理论,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的技能,体能训练等。训练班学员多数参与了1991年至1993年发生在新疆各地的爆炸、暗杀、抢劫等重大恐怖活动。
1998年2月,境外“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艾山·买合苏木派遣数十名恐怖分子入境。他们入境后,即在新疆和内地一些地方建立了10多处训练基地,培训了15期恐怖分子,共150多人。除了这种比较集中的基地外,还有大量零散的,3至5人一组的训练点。一些训练点同时也是武器、弹药和爆炸装置的制造窝点。新疆警方在打击恐怖活动过程中,查获了许多地下的恐怖训练点和武器弹药制造工场,收缴了大量的手雷、手榴弹、雷管、枪支、弹药等。
1999年12月30日,警方在泽普县波斯喀木乡查获一恐怖分子的地下制爆窝点,该窝点距地面深3米,长3米,宽2米,高1.7米,缴获电钻、电焊机等制爆工具和图纸以及已制成的手雷等。
2000年2月25日,警方在莎车县卡琼乡3村抓获7名恐怖分子,并在恐怖分子家中发现一地道和地下室。地道长7米,高2.5米,地道后面连结一长12米、宽3.8米、高2米的地下室,室内有通风和上下水设施。在地道内缴获手雷38枚,电雷管22枚,爆炸装置18个,炸药17公斤,拉火管20多个。
2001年8月,警方在搜查库车县乌尊乡色根苏盖提村一恐怖分子家时,发现一处深4米的地道,里面有制造武器弹药的各种设备,缴获了爆炸装置61枚。
(六)策划、组织骚乱、暴乱事件,制造恐怖气氛
“东突”恐怖势力为了达到制造恐怖气氛、扩大政治影响的目的,多次通过策划、组织骚乱、暴乱事件,引发打、砸、抢、烧、杀等恐怖活动,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1990年4月5日,在“东突伊斯兰党”的组织策划下,一伙恐怖分子在新疆阿克陶县巴仁乡制造了恶性恐怖事件。他们明目张胆地鼓吹“圣战”、“消灭异教徒”,叫嚣要成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恐怖分子劫持10名人质要挟政府,并在交通要道炸毁2辆汽车,残杀6名武警官兵,还用冲锋枪、手枪等武器向被围困的政府人员射击,投掷炸药包、手榴弹。
1997年2月5日至8日,“东突伊斯兰真主党”等恐怖组织策划、制造了伊宁打砸抢骚乱事件,恐怖分子高喊“建立伊斯兰王国”等口号,袭击平民,捣毁商店,烧砸汽车,杀死7名无辜群众,使200多人受伤,30多辆车遭毁坏,两间民房被烧毁。其中一对青年夫妇在回家途中遭袭击,妻子被恐怖分子残忍地用刀毁容后再遭杀害,丈夫则被打成重伤;一名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在街道上被恐怖分子用刀捅死后又被扔进火堆焚烧。
除在中国境内进行恐怖暴力活动外,“东突”恐怖势力还在国外制造恐怖暴力事件。
1997年3月,境外“东突”恐怖分子开枪袭击中国驻土耳其使馆,冲击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焚烧中国总领馆悬挂的国旗。
1998年3月5日,境外的“东突”恐怖组织策划制造了用炸弹袭击中国驻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的恐怖事件。
2000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维吾尔青年联盟”主席尼合买提·波萨科夫因拒绝与恐怖组织“东突解放组织”合作,被该组织成员枪杀在家门口。
2000年5月,境外“维吾尔解放组织”成员,为筹集资金,绑架了一新疆商人,勒索10万美金,并杀害了该商人的侄子,之后又纵火焚烧了比什凯克中国商品市场。5月25日,恐怖分子策划并实施了对新疆人民政府赴吉尔吉斯斯坦处理纵火、绑架案的工作组袭击事件,造成1人丧生、2人受伤。行凶后,恐怖分子潜逃至哈萨克斯坦,并于同年9月,在阿拉木图市杀害了2名执行清查任务的哈萨克斯坦警察。
血淋淋的事实铁证如山,足以揭示“东突”势力是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不惜采取恐怖暴力手段,残害无辜、危害社会的恐怖组织。
三
大量证据表明,在新疆境内发生的大多数恐怖暴力事件是由境外“东突”组织直接策划、指挥,境内一小撮人呼应,共同制造的。
1998年5月在乌鲁木齐市发生的15起用化学自燃剂制造的纵火案,就是境外“东突解放组织”派员潜入新疆境内亲自指挥并实施的。
1998年2月,境外“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派遣数十名在阿富汗受过专门爆炸训练的成员潜入新疆和内地省市建立了15处秘密训练窝点,对来自不同地区的150名恐怖分子进行爆炸技术培训。他们按照境外提供的配方,大量购置化学原料,秘密制造炸药和爆炸装置。新疆警方于1998年9月在乌鲁木齐火车北站一仓库里,一次就缴获制爆化学原料20多种300多箱,达6吨之多。
1998年新疆和田县胡加西木·卡斯木、博乐市的买买提江·吾希尔等人跑到阿富汗等地活动,加入了“东突”恐怖组织“伊斯兰圣战者”,并接受射击、爆炸、暗杀等恐怖训练。当年12月,这些人被秘密遣送回新疆,让其建立组织,发展成员,筹集资金,搜集武器弹药,组织暴力恐怖活动。
1999年,在境外“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派遣的恐怖分子的组织策划下,新疆和田地区恐怖分子建立了地下组织,在和田地区7个县市建立数十处秘密训练、制爆窝点,制造了大量武器弹药。仅被警方缴获的手雷就有4500多枚,各种枪98支以及制枪制爆的工具等。
“东突”恐怖分子还内外勾结,走私偷运武器入境,武装境内的“东突”恐怖分子。1998年4月6日,在霍尔果斯口岸我海关与边检部门查获了一起武器偷运案,在羊毛集装箱中共查获军用手枪6支、折叠冲锋枪1支、子弹19000余发,手雷90余枚。据抓获的罪犯供认,他们是受境外“东突国际委员会”和“东突解放组织”的指派行动的。此前已17次偷运武器弹药入境。
“东突”恐怖势力与国际恐怖势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南亚活动的“东突”恐怖组织不但得到了本·拉登的大力支持,同时又是本·拉登恐怖势力的重要力量。以艾山·买合苏木为首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就是在本·拉登支持下建立起来并受其指挥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成立以来,本·拉登与中亚、西亚的恐怖组织头目多次密谋,要帮助“东突”恐怖势力在新疆进行“圣战”,要把中国新疆建成一个标准的“伊斯兰”政教合一的国家。
本·拉登恐怖势力为“东突”恐怖势力提供了大量的活动经费和物资援助。1999年初,本·拉登会见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在许诺提供资金援助的同时,要求其“一切行动要与‘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和塔利班协调”。2001年2月,本·拉登恐怖势力与塔利班高层人物在坎大哈又商谈训练“东突”恐怖分子的事宜,决定拨巨款帮助训练“东突”恐怖分子,并承诺负担2001年的活动经费。本·拉登恐怖势力、塔利班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还向“东突”恐怖势力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弹药、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本·拉登恐怖势力还直接为“东突”恐怖势力培训人员。艾山·买合苏木从境内外物色一些刑事犯罪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到本·拉登恐怖势力在阿富汗的恐怖主义训练营地进行训练。在阿富汗的坎大哈、卡尔嘎、马扎里沙里夫、木艾斯卡尔帕如克、霍斯特等营地都曾训练过“东突”恐怖分子。受训后,一些“东突”恐怖势力骨干分子被秘密派遣回中国境内发展恐怖组织,策划与从事恐怖活动;有的加入阿富汗塔利班武装,有的参与了俄罗斯车臣恐怖势力的活动,有的则参加在中亚的恐怖活动。1999年8月“东突”恐怖分子参与了入侵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劫持4名日本科学家和吉内务部队高级军官为人质的恐怖事件;2000年8月又参与入侵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山区,袭击当地政府军的恐怖活动。
近年来在新疆发生的一系列爆炸暗杀恐怖事件,大多与这些组织有关。目前,中国警方已抓获100多名在阿富汗及其它国家恐怖训练营地受训后秘密潜入新疆的恐怖分子。有关国家警方也向中方引渡、移交了10多名被抓获的“东突”恐怖分子。
美国“9·11”恐怖事件发生后,国际反恐怖合作的呼声日趋强烈,带有明显恐怖主义印记的“东突”势力处境十分尴尬。一方面,他们从内心对本·拉登恐怖势力和塔利班恐怖主义训练营地被美国导弹击毁“痛心不已”;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主动”表示对美国军事打击的支持,试图拉开其与本·拉登恐怖势力的距离。为抹掉自己的恐怖主义印记,藏匿自己戴上的恐怖组织的帽子,他们要求其成员暂时不要发表过激言论,避免所在国将其与恐怖组织联系在一起。在南亚的恐怖组织则暗中抓紧进行战略转移,将其在阿富汗的成员转移到周边的南亚、中亚或中东地区,以保存、积聚实力。与此同时,“东突”恐怖势力还以攻为守,又一次打着所谓维护“人权”、“宗教自由”和“少数民族利益”的旗号,编造所谓“中国政府借机打击少数民族”的谎言,企图混淆视听,欺骗国际舆论,逃脱国际反恐怖主义的打击。
四
境内外一小撮“东突”恐怖势力,为了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近年来用恐怖暴力的手段进行了一系列破坏活动。他们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国各族人民,包括新疆维吾尔族群众的坚决反对。为了保护各民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共同利益,为了维护中国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的稳定,为了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国对“东突”恐怖势力所从事的暴力恐怖活动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但是我们打击的对象只是极少数策划指挥和参与暴力恐怖事件的骨干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对于那些由于受到蒙骗、参与了“东突”恐怖组织一些活动的大多数人,我们都是采取教育、帮助的态度,欢迎他们改邪归正。新疆各民族素有热爱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光荣传统,伊斯兰教是热爱和平的宗教。我们打击“东突”恐怖势力不是针对哪个民族、哪个宗教,而是针对暴力恐怖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各民族的共同利益,保证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进行。我们的政策受到了全国人民,包括新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这些年来,新疆局势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各族人民和平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9·11”事件后,在国际上,恐怖活动声名狼藉,在新疆,“东突”恐怖分子暂时不敢露头。新疆局势平稳,人们的生活工作一切如常。我们没有也没任何必要去借什么机会,搞什么镇压。“东突”恐怖组织肆意捏造谣言,完全是别有用心。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贯彻执行民族平等与宗教信仰自由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尊重与保护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和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疆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各族人民之间,各宗教之间,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尽管境内外还存在一小撮“东突”恐怖势力,但不可能从根本上影响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各项事业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大好局面。
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在反恐怖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对“东突”恐怖势力的任何姑息纵容,受到伤害的将不仅仅是中国和中国人民。在全球社会对恐怖主义危害的认识越来越真切、越来越深刻的今天,我们希望全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不分民族与宗教,不分地域与国别,不分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充分认识“东突”恐怖势力的本质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识破“东突”恐怖势力各种假面具,共同打击其恐怖暴力活动,不给“东突”恐怖势力以任何可乘之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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