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一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表的题为《“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的文章,除披露了“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恐怖暴力活动外,还同时披露了“东突”恐怖势力在国外策划、指挥、制造恐怖暴力事件的详情。
一九九七年三月,境外“东突”恐怖分子开枪袭击中国驻土耳其使馆,冲击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焚烧中国总领馆悬挂的国旗。
一九九八年三月五日,境外的“东突”恐怖组织策划制造了用炸弹袭击中国驻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的恐怖事件。
二000年三月,吉尔吉斯斯坦“维吾尔青年联盟”主席尼合买提·波萨科夫因拒绝与恐怖组织“东突解放组织”合作,被该组织成员枪杀在家门口。
二000年五月,境外“维吾尔解放组织”成员,为筹集资金,绑架了一新疆商人,勒索十万美金,并杀害了该商人的侄子,之后又纵火焚烧了比什凯克中国商品市场。五月二十五日,恐怖分子策划并实施了对新疆人民政府赴吉尔吉斯斯坦处理纵火、绑架案的工作组袭击事件,造成一人丧生、二人受伤。行凶后,恐怖分子潜逃至哈萨克斯坦,并于同年九月,在阿拉木图市杀害了二名执行清查任务的哈萨克斯坦警察。
一九九八年五月在乌鲁木齐市发生的十五起用化学自燃剂制造的纵火案,就是境外“东突解放组织”派员潜入新疆境内亲自指挥并实施的。
一九九八年二月,境外“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派遣数十名在阿富汗受过专门爆炸训练的成员潜入新疆和内地省市建立了十五处秘密训练窝点,对来自不同地区的一百五十名恐怖分子进行爆炸技术培训。他们按照境外提供的配方,大量购置化学原料,秘密制造炸药和爆炸装置。新疆警方于一九九八年九月在乌鲁木齐火车北站一仓库里,一次就缴获制爆化学原料二十多种三百多箱,达六吨之多。
一九九八年新疆和田县胡加西木·卡斯木、博乐市的买买提江·吾希尔等人跑到阿富汗等地活动,加入了“东突”恐怖组织“伊斯兰圣战者”,并接受射击、爆炸、暗杀等恐怖训练。当年十二月,这些人被秘密遣送回新疆,让其建立组织,发展成员,筹集资金,搜集武器弹药,组织暴力恐怖活动。
一九九九年,在境外“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派遣的恐怖分子的组织策划下,新疆和田地区恐怖分子建立了地下组织,在和田地区七个县市建立数十处秘密训练、制爆窝点,制造了大量武器弹药。仅被警方缴获的手雷就有四千五百多枚,各种枪九十八支以及制枪制爆的工具等。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在霍尔果斯口岸我海关与边检部门查获了一起武器偷运案,在羊毛集装箱中共查获军用手枪六支、折叠冲锋枪一支、子弹一万九千余发,手雷九十余枚。据抓获的罪犯供认,他们是受境外“东突国际委员会”和“东突解放组织”的指派行动的。此前已十七次偷运武器弹药入境。
本·拉登恐怖势力为“东突”恐怖势力提供了大量的活动经费和物资援助。一九九九年初,本·拉登会见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在许诺提供资金援助的同时,要求其“一切行动要与‘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和塔利班协调”。二00一年二月,本·拉登恐怖势力与塔利班高层人物在坎大哈又商谈训练“东突”恐怖分子的事宜,决定拨巨款帮助训练“东突”恐怖分子,并承诺负担二00一年的活动经费。本·拉登恐怖势力、塔利班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还向“东突”恐怖势力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弹药、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本·拉登恐怖势力还直接为“东突”恐怖势力培训人员。艾山·买合苏木从境内外物色一些刑事犯罪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到本·拉登恐怖势力在阿富汗的恐怖主义训练营地进行训练。在阿富汗的坎大哈、卡尔嘎、马扎里沙里夫、木艾斯卡尔帕如克、霍斯特等营地都曾训练过“东突”恐怖分子。受训后,一些“东突”恐怖势力骨干分子被秘密派遣回中国境内发展恐怖组织,策划与从事恐怖活动;有的加入阿富汗塔利班武装,有的参与了俄罗斯车臣恐怖势力的活动,有的则参加在中亚的恐怖活动。一九九九年八月“东突”恐怖分子参与了入侵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劫持四名日本科学家和吉内务部队高级军官为人质的恐怖事件;二000年八月又参与入侵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山区,袭击当地政府军的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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