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本报编辑部邀请部分来自法学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召开了一个小座谈会。尽管会务十分繁忙,受邀的学者代表们还是非常爽快地接受了邀请。然而,原定下午三点半的会议直到一个小时后才开始,因为学者们没能准点到齐。这可不是代表架子大,或者学者不守时,而是这些学者代表实在太忙了。著名行政法学家应松年代表在临下楼时被一家报社的记者截住要求采访依法行政的问题,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浩代表则被团里其他代表围着讨论即将提交的议案不能脱身,而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法学教授李力代表则因为在广东团小组 会里就政府法治问题做专题发言而耽搁了时间。
与其他上会采访的记者一沟通,发现法学家出身的代表“走俏”是本次人代会上的普遍现象。公丕祥、杨紫、王利明、王家福、赵学清……所有这些法学家代表都成了会上的“香饽饽”。记者采访时往往发生撞车现象,而这些代表的住房也成了其他代表经常“串门”的去处。
法学家代表“走俏”人代会是一个十分令人欣喜的现象。众所周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且也是最高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担负着制定和修改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的使命,全国人大代表则是这些基本立法的直接参与者和最终决定者。不仅立法如此,人大的其他职能也都具有很强的法律属性,可以说,人大的地位和工作性质对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广泛的代表性和人民性决定了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大代表都是法律专家,而应当、现实当中也是来自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各个社会阶层,惟其如此才有广泛的代表性。在这种情况下,人大要很好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就需要从两个方面着眼:一是人大代表通过学习和实践,培养法律意识;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中法学界、法律实务界代表的作用,认真听取并充分考虑他们对法律议案、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们的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们也确实在努力做到这两点。
记得笔者采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时候,法学家代表开会还是比较“轻松”,因而采访他们也相对容易找到。但越往后,学者代表们也就越忙,要想采访到他们也就越需要费点周折。有关政府部门因为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而“抢”他们,其他人大代表因为要就议案进行咨询而“抢”他们,新闻记者因为要采访问题而“抢”他们。笔者深为这种法学家代表人代会上“走俏”而感到欣慰。因为这意味着,无论是政府机关、人大代表,还是新闻单位,一句话,整个社会,对法律越来越看重了;进一步而言,这还意味着依法治国的方略日益深入人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景一片光明。
特别推荐:《流星花园》铃声图片专辑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