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沈锡权 秦杰)“只有无情的法律,才能送给困难职工、外来民工这些弱势群体以持久的温暖;只有把这种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机制法制化,才能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记者在前来北京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浙江、广东代表团采访时,不少代表结合实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广东、浙江两省市场经济发达,劳动力需求量大,流动人口多,各种类型的劳动力市 场和职业介绍组织也较多,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情况还时有发生。“虽然每年政府很关心,去走访外来民工,给困难职工‘送温暖’,但是这些办法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劳资矛盾和困难职工权益得不到保护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浙江省财贸工会主席章凤仙代表说。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代表说,通过立法来保护劳动者权益,浙江省已经先行一步。在去年底的浙江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了《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新的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求职业者、职业介绍机构的权利、义务和从业行为规范,使浙江的企业基层职工特别是300多万外来民工有了法律的“保护伞”。
湖州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缫丝车间工区长张三莉代表说,我工作、生活在普通工人中间,对一些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比较了解。加强执法力度也是个大问题。现在农民工、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经常被侵害,法定假日的加班双薪、三薪制在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有些企业没有执行,希望有关部门监督劳动法等有关法规的执行。
“应该对困难职工和外来民工实行法律救助。”广东省工商联合会会长谢太俭代表说。去年,广东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加大援助力度,接待当事人来访26万多人次,全年共办结各类民事、刑事援助案件12000多件,为当事人节省律师费用逾千万元。同时,法院系统也加大了司法救助范围,去年全省法院共对近3000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对近2万件当事人确有困难的案件实行了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减免金额近千万元。这些措施大大方便了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弱势群体,使他们打官司不再困难。
广东代表廖耀先举例说,去年,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受理了一宗数百名民工状告某五金公司欠薪案件。为让民工早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法院采取评估厂方资产后先由拍卖行垫付拍卖金的办法,前后仅7天就解决了问题。
“法律援助也应走上法制化轨道。”谢太俭代表说。1999年广东省通过了《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并于同年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他说,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不只给广大贫弱者带来了实惠,还给广东省乃至我国带来了良好的国际声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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