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记者邹辉) 全国人大代表王利明今日在此间说,中国要破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应建立“三审”终审制,设立华北、华中、华南等大区分法院。
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的王利明教授是在今日参加重庆代表团小组会议时发表该看法的。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终审完结后,当事人无上诉权。
王利明说,建立“三审”终审制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破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他说,目前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十分严重:一是表现在判决执行难上,不少异地执行由于地方政府的保护和干预无法实现;二是表现在审判过程中,一些的地方政府干预司法审判,递条子、打招呼的现象常见,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和效率。而建立“三审”终审制,设立大区法院,即使在地方“二审”时遇到行政干扰和阻碍,还可在大区法院进行终审,而大区法院就可以在体制上排除地方行政的干预,不受地方牵制。
王利明还说,国外目前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国没有“终审判决”,虽然这一说法不恰当,但说明了一个问题,即中国的“二审”终审完结后,还有多种情况进行再审,导致一个案件可以审数遍,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还大大有损司法的公信力。建立“三审”终审制后,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
在重庆代表团今天的小组会议上,不少代表都对司法地方保护的现象深恶痛绝。彭复生代表说,曾有一个标的仅三十余万人民币的案子,审判完结后,在异地的被执行方拥有上千万资产,可由于地方行政强有力地干预,人大代表呼吁了四年之久也未解决。代表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改变地方法院受地方财政制约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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