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让乡(镇)领导干部在基层留下来,干实事、创大业。近日,省纪委出台并下发了《河南省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若干规定(暂行)》,以达到用制度引导基层领导干部转变作风,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的目的。
《规定》作出了七条具体规定:一、乡(镇)领导干部要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原则上每周至少要在乡(镇)或村工作五天、住宿四夜。如遇突发事件,各乡(镇)可结合 实际情况统一部署,灵活安排。二、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一般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方便群众,并能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三、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作为纠正领导干部“走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带头坚守工作岗位。四、严禁乡(镇)领导干部乘坐公车上下班或变相发放交通补贴。五、要把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部门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经常对乡(镇)干部遵守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正反典型。在表彰先进的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分,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七、各地区要改善和保证乡(镇)干部办公、住宿、就餐等基本生活条件,从而创造留人、拴心、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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