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处女卖淫案”:公安局称处女也可卖淫
3月8日,盐城建湖县22岁的女青年金磊被盐城市城东派出所干警抓去,理由是卖淫。但金磊坚称自己没有与任何男子发生过性关系。此后有关部门对金磊进行的4次检查得出一致结果:金磊处女膜完好,系处女。2001年2月8日,陕西省麻旦旦“处女嫖娼案”轰动一时。13个月后,江苏盐城再次发生“处女卖淫案”。
处女怎么能卖淫?对此,盐城市公安局说:处女也可以卖淫,可以是口淫、手淫。公安部曾有规定,手淫、口淫都可视为卖淫嫖娼。对此,律师则认为,如果警方认为金磊是口淫、手淫,完全不必为其做4次处女膜检查。
记者查到了公安部《关于对以营利为目的的手淫、口淫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1995年8月10日颁布):“卖淫嫖娼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卖淫妇女与嫖客之间的相互勾引、结识、讲价、支付、发生手淫、口淫、性交行为及与此有关的行为都是卖淫嫖娼行为的组成部分,应按卖淫嫖娼查处,处罚轻重可根据情节不同而有所区别。”但该批复已于2001年4月5日被废止。
评说链接:
人民网网友:又闻麻旦旦式冤案
麻旦旦式冤案的频繁出现,是治警不严的表现,说明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还有败类和害群之马尚未清除。这些败类和害群之马,身披“警皮”,“警霸”恶习十足,故意为非作歹,糟蹋百姓,其恶劣秉性不外乎以下几点:其一,凡敢于制造麻旦旦式冤案的公安干警,其思想品质肯定坏。在他们的脑子里,根本没有一点儿“人民警察保护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思想观念。不然,怎么忍心诬陷良女卖淫嫖娼,并枉加处罚?
其二,凡敢于制造麻旦旦式冤案的公安干警,其法制观念肯定淡薄。法律明文规定,要依法办案,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他们以“警霸”自诩,习惯于“有罪推定”,无须任何凭据,想抓谁就抓谁,抓了就诱供逼供,不屈打成招誓不罢休。
其三,凡敢于制造麻旦旦式冤案的公安干警,其人性肯定缺乏。
其四,凡敢于制造麻旦旦式冤案的公安干警,肯定是见利忘义之徒。他们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枉法乱纪诬害良女,说到底,是为了钱,逮着一个卖淫嫖娼者可获几千元罚款哇!利益驱动着公安败类们抓逮无辜的“麻旦旦”们充数捞钱。
麻旦旦式冤案不能再出现了!能否彻底根绝麻旦旦式冤案,关键要看公安部门能否真正“从严治警”,下狠心清除公安败类。对于胆敢藐视法律、滥抓无辜、刑讯逼供者,若能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发现一人严惩一人,格“洗”勿论,一律扒掉警服。如此,麻旦旦式冤案可望休矣!
中国青年报:重复的罪恶
同样的冤案重复出现,必然有其发生的理由。我们分析每一个法律事件,首要步骤是寻找违法行为的“利益驱动点”。处女嫖娼系列案的利益驱动点或许在于,虽然很多地方已经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但行政机关上缴的收费及罚没收入,仍然与财政下拨经费的多寡密切相关,上缴得多拨款也多,上缴得少拨款也少。因此,执法机关的罚款积极性并没有降低。
据笔者了解,“收支两条线”之所以落实不力,是因为这项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果不搞“收支两条线”,允许行政机关自收自支,他们收费和罚款的积极性就是无限的,不该收的也收,不该罚的也罚。而如果完全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的制度,把预算外资金完全纳入预算内管理,行政收费和处罚跟执法机关自身的利益就完全无关了,他们就很可能怠于行使职权,该收的费也不收或少收,该罚的款也不罚或少罚了。
于是,在很多地方,“收支两条线”在实施中都打了一点折扣———每年,财政部门还是要给执法部门下达收费或罚款指标,上缴的收费与罚款总额与当年或第二年的财政拨款和奖励挂钩。这样一来,执法机关乱收滥罚的问题,仍然不能避免。
关键还在于行政行为的不透明,致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于是监管起来宽严皆误,进退失据。对于执法过程的监督不力,单纯监督执法结果(收费及罚款的数量),是无法收到成效的。甚至,被监督的行政机关还可能会以极端的“不作为”相要挟,来抵制于己不利的制度的实施。譬如,抓嫖的罚款全部归公以后,派出所可能不会再抓处女创收,但连真正的妓女、嫖客也不抓不罚了。
改革措施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但陷人于罪的“执法”行为却一例也不能容忍,何况已经是“一而再”了。今年“两会”期间,朱镕基总理宣布将一部分国债资金投向公检法司。他们已经在花费国债了,还有什么理由跟“收支两条线”制度再玩文字游戏呢?
人民网网友:假如金磊麻旦旦们不是处女
金磊是不幸的,以清白之躯在看守所里度日如年,还要背负女性最耻辱的名声,情何以堪?而金磊又是“幸运”的,因为历经四次检查,她还是处女,还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她不是处女,她还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吗?她还能得到同情与关注吗?麻旦旦在前,竟然还有金磊在后,这是人心不能承受之重!一个女孩子只能用处女之身才能维护自己的清白,这该是多大的悲哀!而当有些部门还拿着不是当理讲,还耽于下不来台而不惜一切代价要治人之罪,甚至到了“何患无词”、“莫须有”的地步,这是最大的可悲和可恨。
卖淫嫖娼是可耻、违法的,而文过饰非、指鹿为马同样令人不齿,本来是保护人民、弘扬正义,而如今让善良的人们为之齿冷,不仅不能树立威信,还会颜面扫地灰溜溜。不犯错误难,但是不固执己见,有错即改不该难,耽于面子而拿出“挖地三尺”的劲头,非要治罪不可,付出的越多,离正义越远,民心失去的越多。
当沉甸甸的“处女嫖娼案”真相大白之后,我们并不感到轻松。涉案人还要用处女之身证明自己的清白,这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