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旭主任记者赵桂华实习生张敏)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科研所DNA鉴定人员昨日宣布:“5-7”空难罹难者中已有29人身源被确定。
据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科研所DNA室主任刘峰介绍,他们已将首批鉴定结果报告给“5-7”空难指挥部,在已被确认身源的29人中,有11名男性和18名女性,包括一名香港地区人和一名韩国人。据悉,这是DNA室到目前为止的第一批鉴定结果,随着其他遇难者肌肉组织 及亲属血样的陆续送达,将会有更多的遇难者身源被确定。
据了解,为确保遇难者身份鉴定工作准确快速进行,刑事科学研究所首先将第一批从大连带回的近200份死难者遗体取样进行简单分类,筛选出遗体相对完整的60余份(包括经家属初步辨认后基本确定身份的死难者)率先进行鉴定以最终确定这60人的身份;然后再将剩余的相对零散的遇难者残肢取样约140余份拿来鉴定。通过这两个步骤,基本完成对搜寻到的遇难者遗体残肢身源的鉴定工作。
DNA鉴定的第一道工序是检材提取,即从遇难者遗体肌肉取出小米粒大小的肌肉颗粒,肌肉颗粒在药水中缓慢溶解,3个小时后,试管内液体渐渐澄清,蕴含着被鉴定者的微量DNA信息。64份取样的DNA释放工作直至5月13日凌晨1点完成。接下来的工作将借助计算机,在特定温度下,使第一道程序中释放出的微弱DNA遗传信息无限倍增,即俗称的体外克隆技术。
与此同时,对遇难者直系血亲血样的DNA提取工作同步进行。根据生命遗传规律,在鉴定一个身源的时候,最佳比对参照物是被鉴定人的亲生父母;其次是配偶和子女。根据父、母、子3位一体的遗传规律,推定计算出遇难者确切身份。对于其他如因为遇难者是单亲家庭成员或一家几口同时丧生的,及因种种原因目前尚未采集到亲属血样的,就只有等待有条件鉴定的被确认后,采取排除法同时辅助于单线比对来确定遇难者遗体身份了。这当然也是此次鉴定中的一个难点。
据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研所姜先华所长介绍,此次鉴定中使用的DNA鉴定仪器是全自动DNA片断分析仪,同时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身源鉴定方式,结果相当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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