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在繁峙矿难现场愤怒地说:“这里的生产自始至终都是违规的,没有一个环节符合规定。安全会议开了不知多少次,许多工作到了基层却难以落实。”也许人们感到困惑:为什么安全会议不断地开,拉网检查不断地搞,各种红头文件频频下发,却始终无法杜绝违规开采的现象,无法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矿难频发,并不是我们缺乏好的政策,而是各种政策和法规难以落到实处。分析已经 被媒体曝光的矿难事故,不难看出,凡是有重大矿难发生的地方,基层政府的官员多半难辞其咎。一方面,他们普遍存在渎职的问题,但更严重的是,他们与矿主往往“同气连枝”、利益相关,他们直接纵容了各种违章开采的进行,他们包庇了矿主的非法作业,一旦事故发生,他们又动用手中的权力遮掩事实真相。说得难听一点,他们其实已经成为那些矿主在权力机关的代言人。因为存在着这样的“利益裙带关系”,那些基层官员当然会把省委书记的话当做耳边风,把红头文件看做官样文章,把拉网检查当做走过场,于是也就埋下了事故的隐患。在凡是存在着地方官员与矿主的“脉脉温情”的地区,不是会不会发生矿难的问题,而是矿难何时发生、会不会被媒体披露的问题。
广西南丹矿难被穷追猛打之后,当地县级官员几乎被“一窝端”,前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死刑。如果不是那起矿难被曝光,谁又会知道万瑞忠是那样一个罪大恶极的贪官呢?谁又会知道,当地政府其实已经成为黎东明之流的保护伞和代言人?按照一种简单的逻辑推理,几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广西南丹透水案的肇因不是因为黎东明之流的违规作业,而是由于当地政府官员的腐败。地方政府受到了“资本权力”的可怕侵蚀,才是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
灾难过后,总有相似的现象出现。山西繁峙县政府由于“轻信口供”,做出了“死亡2人”的轻描淡写的结论。这种看似无意的遮掩之后,是不是也有“资本权力”运作的嫌疑呢?有关方面应该查个水落石出。
本报评论员
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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