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02年8月12日《焦点访谈》播出节目简介:
以前,我国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实行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这种制度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的确为人们解除了后顾之忧。可是近些年来,原有的医疗制度出现了新的问题:一些企业因为效益不好,拖欠了职工的医疗费不能报销;近二十年里,城镇职工出现了许多新的类型,如三资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等,这些劳动者都游离于整个 社会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原有的医疗制度下,医疗费基本由国家和单位负担,很多人形成了看病不用自己掏钱的观念,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旧有的医疗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在这种形势下,上海市开始了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探索,实施了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原来的医疗制度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要把城镇全体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它采取社会保险的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附加基金,病人生病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支付,达到一定额度后,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目前,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已有近7万家,覆盖了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保人数达到了670多万人,职工参保率达到了99%以上。在这个医疗保险制度下,所有参保人员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投保费用;生病时,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80%以上,个人支付的在总体费用的20%以内。除了工会进行职工医疗补充保障外,民政部门也为那些支付个人自理费用有困难的群体提供相应的医疗救助。这样,由医疗保险部门、工会和民政部门多方参与,就形成了上海特有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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