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公布2002年十大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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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04:4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本报广州1月9日讯记者黄日飞、通讯员周华娆 报道:广东高院今天上午公布了2002年度广东各级法院判处的10大案件。这10大案件是:广州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潮州陈作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惠州徐新云放火烧死7人案;湛江黄湖投毒致使72人中毒案;汕头倪楚强抢劫990万元汇票案;被告人游德康、阐文聪、牟同香强迫卖淫案;广州谢鹤亭贪污案;汕头林俗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汕尾卓振沅等12人伪造、购买、运输假币近9亿元案;佛山沈茂功等15人制作、贩卖“摇头丸”案。 广东高院副院长陈华杰说,从2001年4月至2002年12月底,广东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85604件129468人,作出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08486人。突出打击了一批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货币、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共判处此类犯罪分子3872人,通过依法判决追缴赃款赃物、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18.8亿元。同时,有186人审判后被宣告无罪。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2003年01月10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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