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自慰器广告应不应该进校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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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11: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编辑点评:如果说前几年避孕套进高校引发的争论更多是基于现实的考虑,那么这回自慰器进高校的讨论则是把中国人的传统性伦理观念放到了火山口上烤。因为自慰器是泄欲工具而不是防范工具,如何看待性欲望正是许多国人的“禁区”。 新闻提示:“男女自慰器,妙在不可言,美在不言中”,如此露骨的性用品自慰器广告宣传条幅竟然挂到了大学门口。对此,南京大学法律系的李同学认为这样的广告词是种语 自慰器广告“进”高校应宽待 作者:敬一言 看罢这一消息,笔者不禁在想,自慰器“走进”校园真的不合适吗? 关于“性”的问题,在我国教育界一直是个敏感而谨慎的话题,也总能牵动全社会人的神经。而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婚前性行为和大学校园恋爱风行渐猛。据报载,北京市西城区计生委2002年一项调查显示,医院终止妊娠手术中32%是未婚先孕,这之中大专以上女性占46%,这表明高学历的人性观念是比较开放的,换句话说,她们比一般人更能接受婚前性行为,而未婚先孕和人工流产对女性身体的危害是显见而深远的。同时,另一项统计表明,2002年我国已出现的艾滋病病例超过100万例,众所周知,艾滋病对人类危害更是巨大。而自慰器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成年人的生理需要,又不至于对女性身心产生危害,从这个角度来看,自慰器“进”大学校园是件好事,我们又何必加以指责? 作为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对社会现象和外界事物应该有自己的分析和认识。说自慰器广告语是一种语言污染,笔者实在不明白,是大学生心理承受力差,还是对“性”问题“一无所知”?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自慰器只是满足成年人生理需要的辅助仪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出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它将中国人避讳的“性趣”从“床帏”展现到柜台前。作为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应该更能接受这一现代的“特殊”商品。我们又何必担心对大学生有影响,又何需对学校旁出售自慰器产生顾虑呢?退一步说,如果我们不能接受大学校园旁出售自慰器,那么是否愿意大学生在校恋爱怀孕呢? 笔者认为,大学生已是成年人,他们有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在大学校园恋爱风盛行,由此而产生的性行为和怀孕堕胎现象愈演愈烈的今天,自慰器倘若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某些自控能力差的在校大学生的需要,又避免了恋爱时出现性行为对大学生的伤害,它在校园出现并不是坏事。从保护大学生身心健康出发,全社会都应该抱着宽容和理解的态度。 自慰器,岂可如此叫卖 作者:木咕 我们真的无法想象,在利欲熏心的商家眼里,除了钱以外,真的再没有什么可以顾忌的事了!的确,作为有着一般商品属性的自慰器具,从商业的角度上讲,既然是商品,就应该允许其进店入柜上货架,这或许正是商家的思维定式。 但以笔者之见,这毕竟不是一般的商品,因此商家的做法,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妥:一是促销地点不妥。虽然,凡是人,都会有七情六欲;任何一个健康的人,都会有正当的生理需要,都需要对积蓄过多的生理能量进行必要的释放,但是,我们在承认这个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承认,大学是社会培养人才的摇篮,是莘莘学子学知识做学问的场所,对自身某些本能的欲望或者欲念,进行一定意义上的自我抑制,想必是需要的。二是促销的方式不妥。什么“妙在不可言”,什么“美在不言中”,这全都是些具有明显挑逗意味的广告用语,如此醒目的大幅横标,如此夸张的广告用语,如此明显的挑逗用意,怎么可以在如此敏感的地域以及如此特殊的人群面前出现!三是商家的经营理念不妥。作为商家,希望多多赚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富不可以不仁,见利不可以忘义,自古就有“做生意就是做人”的说法。 作为“自慰器具”,我们的确不可以一概而论地加以反对,这是社会的理智和理智的社会所应有的态度。但作为商家,总得考虑到具体的社会和具体的情况。或许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会以一种完全平静的心态看待“自慰器具”这种东西,但现在或许还做不到这一点。在社会还不能以完全平静的心态对待这一事物的时候,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社会文明是个历史的概念,社会进步是个渐进的过程,昨天还不合适的事物,今天却已经天经地义;今天不合适的事物,不等于明天还不合适!完全像普通商品一样叫卖“自慰器具”的一天,或许的确会来到我们的身边,但是,我们绝不可以以此为据,把暂时还不成熟的“果子”,提前摆上我们的“餐桌”!否则,就只能是苦涩多于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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