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信用“黑名单”的缺憾在哪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17:31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练洪洋 上海在全国试行个人信用系统,最近有700多人“荣”登“黑名单”。这些人将在未来7年内,在申请房屋汽车贷款、办理保险、应聘工作等情况中,都将受到制约(1月11日《解放日报》)。 个人信用系统在西方已经有了150多年的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了它的优越性,所以在经济学界才有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一说。而在我国,由于企业、个人信用系统的缺失,使经济领域交易成本增加、金融新业务开展困难、信贷市场萧条,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活力,故有识之士对建立信用系统的呼声越来越高。上海在这方面先行一步,其意义是明显的。但就目前出现的情况来看,这个系统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否则就会伤及系统的公正性。 首先,没有法律保障的信用系统,是不完善的系统。立法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一,评估机构的合法性是最为重要的前提,如果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其他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其所做结论的合法性也就值得怀疑。其二,由于征信工作需要多部门沟通与联合,其中还可能涉及一些机构的商业机密,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征信工作要做到统一思想是不容易的,从而也难以保障他们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其三,没有立法,也就无法对某些提供虚假信息的单位进行处罚,无法对某些不采纳这个系统的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惩诫。其四,由于个人信用系统的建立多少会伤害到公民的隐私权,没有立法对此做清晰的界定,难免会使这项工作在法律的边界上如履薄冰。 其次是信息源的不完整,伤害了个人信用系统的客观与公正。上海目前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只是银行、移动通信公司、法院等。按有关方面解释,有以下两种行为:一是拖欠银行贷款180天以上,或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或有欺诈、冒领行为;二是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公司入网手机用户欠费经数次催收仍不交纳者,将进入信用“黑名单”。或许在目前,这样一刀切有些武断,但也属无奈。但问题是,就凭这两个方面来判定,是否失之公允呢?以上两个方面都不存在问题的人,是否就不存在信用问题呢?显然是不可能的。 按西方的经验,一个完整的个人信用系统应该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健康状况、社会背景、经济状况、信用记录、公用事业缴费情况、犯罪、诉讼等全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应由司法、银行、税务、工商、保险等部门提供。仅由银行和移动通信公司提供材料,显然是不够全面,从而也是不公正的。 再次是信息的可靠性不足,也可能导致“黑名单”的不公正。由于目前的公众信息网不发达,部门之间沟通不足,容易造成信息的不足甚至错误,由不足甚至错误的信息评估出来的信用系统也就不可能公正。比如报道所说的身份证丢失之后被人冒用做手机入户,然后恶意欠费,因此所产生的账就算到身份证丢失者的头上,这显然不公平的。而事实上,这事要追究起来,错不仅在身份证丢失者,移动通信公司也有责任,而这种情况在现阶段比比皆是。 最后,一些技术层面上的因素也是不能忽略的。譬如,如何保障这个系统畅通无阻,方便使用;如何使系统全国化;如何及时感应公民的行为;如何防止黑客的恶意入侵,等等。 上海的个人信用系统还是个新鲜事物,不足是难免的,不过有关部门必须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周详,未雨绸缪,方能尽善尽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