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适应行政区划调整下放189项行政管理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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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13:0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昨天下午,佛山市政府向媒体发布消息,正式公布《佛山市政府关于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决定》。根据此决定,189项原来由佛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广东省直驻佛山有关单位行使的行政管理事项,将下放给区一级政府行使,其中包括95项审批核准事项和94项初审及日常管理事项。 据悉,为适应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第三大城市和调整行政区划要求,建立务实高效的行 这一次简政放权工作,是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第三大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在佛山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按照科学合理、规范合法的要求有序展开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对简政放权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思路,市长梁绍棠先后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全体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其他佛山市政府领导也多次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安排向市辖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 对于佛山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决定,佛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能做到思想统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工作到位。各部门开展简政放权工作的积极行动,充分体现了政令畅通、高效行政的要求。 据悉,昨天公布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是去年12月18日佛山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作出简政放权工作部署以来,第一批向市辖区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目前,佛山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的下放工作。同时,在佛山市政府和禅城区政府的事权划分明确以后,将陆续公布其他下放事项。 佛山市将以这次简政放权作为切入点,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把可以由下一级政府行使的事权交给下一级政府,把属于市场的功能还给市场,把属于社会的职能还给社会,使市一级政府的职能从繁杂的审批等行政行为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抓好规划和策划,搞好调研和督查,高效服务,有效监管,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佛山市政府将通过简政放权工作,为各辖区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搭建更广阔的舞台,共同建设一个充满生机、充满创造力的广东省第三大城市。 下放事项介绍 据悉,佛山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向下辖区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涉及该市29个市属或驻该市的部门。这些下放的事项中包括经济、新闻出版、文化、体育、科技、卫生、公安等大项目。其中有一些是企业、商家、市民十分关心的项目。如“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内销产品进口原材料”的审批核准权,“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型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确认考核初审”就由市外经贸局委托到区一级管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权,“项目专项贷款”和“教育事业计划”核准由市发展计划局委托区一级管理;“开办旧货企业”和“酒类批发和零售许可证”核准由经贸局委托区一级管理等;“因公人员临时出国和赴港澳(正科级以下)”的审批核准权由市外事侨务局委托区一级管理,“城市出租汽车号牌和标志牌申领”的审批核准权由市公安局委托区一级管理等。(记者张海燕 特约通讯员孙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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