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编剧王兴东提出“电影分级制”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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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7: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4日电 据扬子晚报报道,在去年金鸡百花电影节上,著名编剧王兴东因“炮轰金鸡”而成为一时风云人物。近日,记者致电这位本届全国政协委员时,他透露说,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上,他又拿出了一个有关艺术领域改革的提案——《实施“儿童不宜”审定标准,电影产品分级制势在必行》,借此呼吁中国电影产品分级制法规的尽早出台。 《二月四日》事件 两年前的政协会上,王兴东首次提出了电影分级提案,但当时有关方面的答复却很笼统,认为“儿童不宜”容易被有些人利用。一件偶然发生的事件促使他再次产生了提出这个提案的愿望。王兴东介绍说,去年在无锡的金鸡百花电影节上,一部描写同性恋、乱伦等内容的电影《二月四日》被安排在当地一个小学放映,立刻在全校师生中引起轩然大波。放电影与看电影者孰对孰错,这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却因为法律上的空白而变得让人困惑。与两年前的提案相比,王兴东认为此次提案更丰富更完整,也更适合与国际接轨。 “老少咸宜”不合“时”宜 王兴东说,过去,我们提倡并要求电影产品“老少咸宜”,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大锅饭”意识派生出来的审定标准,而今市场化的准则是分众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电影产业化进程加快,电影产品多样化,观众层面多元化,市场法规也要细化。“老少咸宜”显然不符合市场化原则。 分级制拒绝“大锅饭” 王兴东认为,分级制也给电影制作者带来更大的创作自由空间,更加繁荣电影创作的样式。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没有电影分级制的法规,创作者只能按照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同欣赏的“大锅饭”标准创作给成年人欣赏的产品。结果是成年人不满足,未成年人看不懂。 分级制与国情接轨 王兴东说,据他调查,未成年人一年从影视剧中看到的暴力凶杀镜头竟然高达7000多个,而这些镜头很多竟然都是从国家公开播放的影视作品中可以堂而皇之见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2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这是第一次见诸于法律的涉及未成年人在看电影方面的法条,王兴东认为,从这一法规看,国产电影生产必须出台分级制,以相应配套法规保证法律实施的完整性。 分级制与国际接轨 王兴东告诉记者,电影市场从实际运行中也急切需要确立电影产品分级制,现在国内电影市场已经国际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出于和国际电影市场接轨的意愿,搞分级制也是我们电影产品走出国际市场的必然需要。电影产品建立分级制,实际上是有利于电影的双向发展和满足电影的双向需要。(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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