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看望全国政协少数民族界委员(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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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4日18:31 中国新闻网 | ||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三月四日下午参加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联组会时讲话,赞扬中华民族大团结。作者:贾国荣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今天看望了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 他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更好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需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民族工作的主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参加了看望和讨论。 胡锦涛边听边记,并不时插话,就一些问题与委员们共同讨论。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胡锦涛发表了讲话,他首先代表中共中央,向少数民族界的各位委员,向全国民族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诚挚的问候。 胡锦涛强调,我们要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第一,要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是中央的既定方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还将不断加大支持的力度。第二,要突出抓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要制定周密规划,认真组织实现,真正把少数民族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第三,要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使爱国主义牢牢扎根在各族干部群众的心中。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第四,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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