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立法保证科技产业的民间资金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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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16:20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
“要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到科技产业,国家应当立法给予保证。”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对记者说。 侯自新说,国家对科技的投入主要在基础研究方面,更多的科技产业投入应当来自民间。因此,国家要立法保护和支持民间资金投入科技产业,从而建立起科技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 侯自新认为,我国科技产业化的路还很长。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大科研开发的投入,真正成为全社会科研开发的主体。国际知名的IBM、微软、贝尔等跨国公司都下设庞大的研发机构,具有超强的科技产业化能力。目前,我国需要培育这类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大企业,鼓励这些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带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另一方面,以高校为依托的成规模的高科技发展区域也没有真正形成。”侯自新说,目前在我国形成规模的“大学科技园”寥寥无几,应当加快发展像美国硅谷那样的科技园区,以若干高校作为强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建成我们自己的区域性、成规模的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基地。 侯自新表示,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资本外逃以及民间投资活力不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与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既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促进民间投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作者:本报记者崔荣会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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