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确定 防非捐赠有四个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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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2日14:44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民政局昨天明确,本市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负责接受,本市各区县和其他部门不列入本次接受捐赠范围。在接受社会捐赠款项的同时也接受与防治非典有关的消毒防护用品、药品、诊断设备、治疗监护设备、医疗救护防疫运输设备等。此次捐赠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发动,不搞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不举办集会性捐赠活动和捐赠仪式。要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 上海市民政局咨询电话:63215978传真:63217557 上海市卫生局咨询电话:54031892传真:54034715 上海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62476966、62476963×8207(夜间)传真:62478001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咨询电话:62584343传真:6253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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