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知:入湘返湘人员实行检疫登记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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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09:51 长沙晚报 | ||||
本报记者石冰 曾华报道:昨日,湖南对入湘返湘人员均需实行隔离留观的规定期限已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当日发出加强对入湘返湘人员的检疫和跟踪监测的通知,以防止非典在湖南的输入和扩散。 我省从4月30日至5月9日对入湘返湘人员实行隔离留观的规定,但从今日起将对这些人员改为实行检疫、登记和跟踪监测的办法进行管理。即要求加大对机场、车站和码头检疫的 通知指出,城市社区、街道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要加大对入湘返湘人员的监控力度,对从非典流行区入湘返湘的人员要一一进行健康登记,由当地政府组织医务人员实施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为14天。要强化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监测监控,对从非典流行区入湘返湘的人员要进行健康登记。宾馆、饭店、招待所要为外省入湘公务人员和客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同时对入湘人员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可疑症状者采取紧急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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