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求重点查办防治非典时期六类渎职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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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9: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严厉查办六类案件入手,加大“非典”时期渎职犯罪办案力度。 这六类案件是: 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制定“非典”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隐瞒、压报、谎报、漏报疫情,造成疫情蔓延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在“非典”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等工作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责任,延误防治以及对出现的疫情不及时通报、公布和处理,造成疫情蔓延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教育、铁路、交通、民航、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非典”防治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疫情蔓延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卫生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车站、关口实施传染病监测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疫情蔓延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工商行政管理、药品监督管理、价格主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劣药横行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群体性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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