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公布航班非典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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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9:4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记者梁士斌)中国民航总局今天发布公告,公布了中国各运输航空公司配备客舱空气高效微粒过滤系统的民用航空器情况,以及判定飞机上与非典及疑似病人接触者的原则。 公告说,中国民航现有下列型号飞机全部配备客舱空气高效微粒过滤系统或全部直接使用外部空气供气,在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为 中国南方航空北方三亚有限公司的MD—82型、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公司的A300—600型、南京航空有限公司的BAE146—300型、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CRJ—200型、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CRJ—200型,HAWKER—800XP型也属上述情况。 公告明确,尚未配备客舱空气高效微粒过滤系统而且客舱内部空气流动方向为前后流动的型号飞机,在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为飞机机舱内所有人员。这些航空公司的机型是中国南方航空北方公司的MD—82型、A300—600型;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A300—600型、MD—11型、BAE146型、MA60型;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型;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D328型;金鹿公务机有限公司的HAWKER—800XP型;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SAAR—340型;四川航空公司的EMB—45型;中国南方航空新疆公司的ATR—72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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