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整治城市水域环境 乱扔乱倒最高可罚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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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9:47 新华网 | ||||
重庆市将重拳整治城市水域环境。由市政委草拟的《重庆市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即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该规定明确,水上船舶和沿江单位向江中乱扔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处以50元至1万元罚款。 三峡库区成库在即,库区的垃圾及水上漂浮物主要来自沿江城市。为彻底改变库区的水域环境,清除水上垃圾和漂浮物,我市针对沿江单位及个人、水上船舶制订《重庆市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城市水域是指江河、湖泊、水库等岸线内,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和船舶垃圾可能进入水体的区域,这些水域禁止抛洒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禁止倾倒垃圾、污水、粪便及动物尸体,禁止损坏水上垃圾收集设施,凡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50元至1万元的罚款。 根据要求,水上的各种船舶要配置垃圾储存容器和垃圾袋,船舶上的粪便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排放,沿江河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客运站及商业服务设施也要自行设置厕所、密闭式垃圾容器、废弃物箱等垃圾收运设施,并对公众开放。(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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