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急寻出庭证人“性骚扰”将写入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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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04:29 广州日报 | ||
京城首例性骚扰案原告雷蔓昨天在家中向来自全国的二十多家媒体公布了50多份书证和录音证据,希望通过媒体报道来寻找出庭证人。同时,记者从全国妇联得知,即将开始修订的《妇女法》将会把“性骚扰”明确写进去,修订后的草案今年内会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审议。 昨天下午,雷蔓在自己家中向众多媒体记者出示了起诉书、证人证词、电子邮件、邮箱 雷蔓坦承,在取证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目前最大得困难就是人证。雷蔓告诉记者,目前尽管已有4人可以证明自己遭受精神损害,但亲眼目击焦宾对自己性骚扰的同事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做证。原因是这些同事仍在被告焦宾所在的方正奥德工作,担心会被职位较高的焦宾打击报复。 对于取证难的问题,原告代理律师金明哲表示早在意料之中。他告诉记者,可以通过法庭发传票给已确定的证人,要求他们出庭做证。法律尚无针对性骚扰的专门条款,雷蔓案件一旦胜诉,将会对今后的司法实践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记者昨天下午还从全国妇女联合会得知,有关方面正在考虑修改《妇女法》,将会把“性骚扰”写入《妇女法》中,以立法的形式更好的保护妇女权益。目前,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委托全国妇联做一些《妇女法》修改的基础调研工作,预计修改后的草案将在今年内提交给全国人大。 另悉,目前法院已确认受理被告焦宾反诉。焦宾要求法院判决雷蔓向他赔礼道歉,并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发表致歉声明,另外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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