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四地制冰毒600公斤 佛山中院一审宣判三人死刑一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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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綦伟 通讯员邓治军)昨天,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制毒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沈伟伦、李宗明、李健杭3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廖有炽和罗健强两人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1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5人均系广东人,从1997年底到2000年1月,5人分别同一个名叫曾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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