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领导谈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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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6:46 国际先驱导报 | ||
“天津是不是有岛可以租啊?”在《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之后,一位天津人曾这样向中国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资质管理处的处长王忠咨询。 其实,像这种不了解究竟有哪些无居民海岛的情况并不是个案。王忠说,虽然很多人都认识到《规定》出台是一个机会,但对海岛本身的了解却非常有限。 实际上,对于无居民海岛究竟有多少?位于什么位置?政府也有个逐渐认识的过程。王忠介绍说,从1988年开始,国家海洋局用了8年的时间对中国领海内的海岛存在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不包括台、港、澳地区,中国境内的无居民海岛已经达到6000多个。这么多的岛屿,该由谁来管理,海岛堪界自然提上了议事日程。通过中央与地方相配合,目前省与省、县与县间的海岛堪界划分的工作已经顺利启动,至于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问题,则需要由外交部出面,王忠所在的国家海洋局提供技术支持,据介绍,目前北部湾地区的堪界工作已经完成。 “已经有很多人来咨询,问怎么申请、怎么开发、怎么利用,甚至包括内地像云南、四川有人来询问可不可以申请开发海岛,还有像上海人问如何跨区域到福建、浙江申请开发”,王忠向记者大致介绍了他从《规定》正式执行之后所掌握到的申请情况,“大家对开发类型比较感兴趣”。有的想搞旅游、有的想搞疗养、还有的想专门开发荒岛从事农业生产。可能是因为所属海岛的情况外界比较清楚,浙江、福建、广东等多岛屿省份似乎成了咨询的热点。 “费用怎么办?是不是有的岛贵一些,有的岛便宜些?”虽然目前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这一点,但王忠认为海岛属于国家所有,转让使用权肯定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尽管目前关于有偿使用的具体细则还正在研究之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将费用高低与“这个岛本身值多少钱”相提并论是种误解,在以后出台的配套法规中,开发项目的性质和类型很可能才是决定价格的关键因素。 当然,即使备够了钱,能不能过审批关还不一定,申请人最好能清楚他(她)所申请的岛最适合用来干什么。据王忠介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无居民海岛功能区划和规划”——“符合区划的项目才是效益最大化项目”,另外,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和国防因素也是审批过程中的重要因素。 这部《规定》的背后凝结着大量的心血。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到今天,从全国海岛市县长自发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到33名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加强海岛管理的调研报告,从海岛普查到海岛堪界,其实目的只有一个:摆脱过去那种海岛无序开发无人管理的状况。王忠认为,《规定》出台之前的海岛状况“整体比较弱,局部地区开发过度,大部分区域处于待开发状态”,《规定》出台将为“大规模开发准备制度条件”。据他透露,全国人大已经考虑可能将《规定》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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