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先驱导报访中国内地民间保钓行动发言人周文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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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6:46 国际先驱导报 | ||
本报记者 韩轩 在香港保钓人士根据《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租借钓鱼岛的愿望后,为了了解内地人士的态度,本报记者对中国内地民间保钓行动发言人周文博进行了专访。 《国际先驱导报》:最近有媒体报道,香港保钓人士准备依据新出台的《规定》向钓鱼岛提出“租借”申请,并提出向全球华人筹款,您对此有何评论? 周文博:这方面消息我们一直在关注,正在仔细探讨民间开发钓鱼岛的可行性,我个人认为如果获得批准,将是国家和民间对钓鱼岛主权的一次实质性宣示,但是这只是民间方面的考虑,国家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因此结果如何,尚难预料。 《国际先驱导报》:您认为如果要申请的话,可能会遇到一些什么困难?应该在哪些方面做准备?香港和内地人士在处理方式上是不是会有所不同? 周文博:目前《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只是一个框架,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因此“租借”钓鱼岛的开发权还需要等待这部法律的完善,这也许是实施的最大困难。对于我们来说,用作开发的资金从何而出也是很大的问题,目前我只是对于钓鱼列岛附近的渔业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有些想法,真的从事开发还有千头万绪,志愿者中间还没有从事旅游开发的人。当然,日本的军事存在对于我们是一个威胁,但我们本来就是要藐视他们的存在,我们要给旅游者上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课。这可是终身难忘的。至于香港和内地人是在保钓的处理方式上的不同,我想,内地人做事要更加内敛和低调一下吧,风格略有差别,目标则完全一致! 《国际先驱导报》:如果民间对钓鱼岛申请利用获得政府批准,但依据目前钓鱼岛的现状,申请者仍登不上钓鱼岛,实际的开发权并没有办法履行,你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周文博 :申请除了可以起到宣示主权的作用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在于可以在国内获得合法行动的依据,在崇尚个人权利的西方也可以争取更多的国际舆论的支持。获得开发权虽然不能马上改变钓鱼岛现状,但对于有朝一日钓鱼岛回到祖国则可奠定一个重要基础。在不采取过激行为的前提下,我们今后还要不断地通过各种形式的努力争取钓鱼岛主权的收回,至少要终止日本通过无间断占领时间达到50年获得岛屿的所有权的进程,而在有了开发权的前提下,我们开发钓鱼列岛资源就可以有一个合法身份,对于将来可能在国际法上的斗争也会有所裨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真正登上钓鱼岛之前,申请开发很大程度上还是体现出宣示主权的意义。 《国际先驱导报》:对于《规定》本身,您有何评价? 周文博:这部规定刚刚出台,关心它的人也正在研究中,国内很多人把它看作是钓鱼岛问题可以利用的法律依据,但依我的看法,它是一部普通的国内法律,更大的意义在于开发无人居住岛屿的海洋资源,我国沿海有很多岛屿,如果能够调动民间力量进行开发,经济意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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