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父落北京户口要做亲子鉴定 警方称是内部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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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2:0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徐一龙)五年前,一次意外的怀孕让北京的宋先生和他重庆籍女朋友结束了8年的爱情长跑登记结婚。五年后,由于户籍管理部门的内部规定,他们必须花3600元做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自己亲生,才能将孩子的户口转到北京。昨天,面对记者,宋先生表示,他实在很难接受这样的规定。 宋先生是北京人,妻子是重庆人。1990年,两人就已认识并在北京共同生活工作。199 “只要是未婚先孕的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昨天下午,和平里派出所的民警李晓薇说,这一规定是为了堵住一些企图跟着养父落户北京的孩子,由于这是公安局的内部文件,无法向普通市民出示。 李晓薇同时表示,如果不做亲子鉴定的话,派出所将会用其他办法调查孩子的出身,但“没有时间期限”。她说,在和平里派出所还没有不做亲子鉴定的先例。 宋先生向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到,他们这种情况确实应该做亲子鉴定。 虽然能够理解公安部门的用心,但宋先生仍然认为,在警务越来越公开透明的今天,这一规定仍然应该向普通市民公开,“毕竟关系市民,还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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