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时评:“1小时内14人被抢”暴露治安误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4:26 新浪观察 | |
作者:李辉 一个地方的执法者如果缺乏整体防控能力和长治久安的责任感,很显然那个地方遭殃受害的肯定是老百姓。治安防范与百姓如果不是零距离,而是有着很远的距离,那里的“三只手”肯定会“见缝插针”,让老百姓“出血”。家住广州市观绿路的郑女士,中午和同伴从观绿路口的屈臣氏买完东西,刚过马路,就有两个男子从一个小巷口冲出来,抢走了她脖 “1小时内14人被抢”,犯罪嫌疑人何等嚣张。发案地段成为歹徒的“黄金宝地”,成为百姓破财招灾之地,成为治安隐患漏洞百出之地,尽管有路段复杂、治安管理难度大的客观因素,但如果也采用“问责制”拷问一下该辖区的警方,就不难看到那里的一些人民警察,责任心还没有完全到位,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还没有做到完全负责。群众脖子上的金项链和腰包里的银子被劫,与此同时被“洗劫”的恐怕还有当地人民警方的可信度。这种人民和警察“双输”、歹徒“单赢”的“格局”在其他地方也存在。除了呼唤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责任意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把“亡羊补牢”工作做扎实外,笔者认为有必要对“1小时内14人被抢”所暴露出的治安误区加以剖析。 一些警察办案如今过于喜欢“抱西瓜”,而不愿“捡芝麻”;不屑于“猫逮老鼠”,总想“武松打虎”,才导致“鼠患”日益严重。前不久,笔者朋友的村里有四五户厨房被盗,铁锅铝盆洗劫一空。拨打110报警,民警第一句问的竟是被盗物品值多少钱,说案值不大的话就不出警了。按说“民以食为天”,“梁上君子”断了老百姓的“食”路,就差上房揭瓦了。如此闹“鼠患”,纵然不值得“黑猫警长”亲自出马,在基层保一方平安的其他民警,最起码也得履行职责,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到实处吧?但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民警离执法为民的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听到是“芝麻案”时,出警往往要靠请,到案发现场更像蜗牛,到案发现场“老鼠”还不早就“钻洞”了。民警对“芝麻案”如果总是不屑一顾,抱着“好钢用到刀刃上”的心态搞工作,怎能震慑犯罪、取信于民、保一方平安呢?口口声声“群众利益无小事”,在衡量群众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天平上,关键时刻不能向群众倾斜,只会让亲者痛,“鼠”者快的。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泛泛而“喊”,也不是一条可行的社会“生物链”。“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曾经喊了多年,就像干什么都喊“人人有责”一样,到头来却“人人无责”。这样的苦头我们吃了不少,早该明确责任,让该有责的不能推卸下去了。现在的情况是,对于小偷,也竟有了类似“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黑色幽默”。“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在《警察法》中已经详细规定了警察的职权和义务,但一些警察少的是对群众“立即救助”的责任感,多的却是“各管一段”的冷漠心。一个地方如果人人都喊“打老鼠”的口号,人民警察还乐于快速出警、积极巡逻、拉网排查、清除“鼠患”吗?正因为社会上警察抓小偷的场面越来越少,就使得治安管理的漏洞暴露无遗。执法机制如果还存在明显的弊病,百姓别说有一方平安了,就算有一“路”平安的生活环境也聊以自慰了。 从某种认识角度看“1小时内14人被抢”的新闻,笔者认为它是颗“红色信号弹”,最值得引起警觉和重视的,是应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