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足会走出天津女大脚(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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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23:46 天津青年报 | |
被缠裹了上千年的小脚终于得到解放,“三寸金莲”已经成为一个历史名词。(左图为清朝女子,右图为民国初年的时尚女郎。) 看来“德华馨时鞋店”的店主很会营销,在这双鞋盒上把该店的名称、地址、承诺写得如此详细醒目。 杜建雄 摄 本报记者王志辉 《天津通志》记载:“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农历三月二十四,宝复礼、丁家立创办天足会天津分会,提倡去除妇女缠足的陋习。” 让妇女不缠足也要成立一个“会”?当年不是妇女自愿不缠足的?记者带着这些疑问 “自宋代以后千余年间中国妇女惨遭缠足灾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绝不是危言耸听。为了缠成一双‘三寸金莲’,妇女们不知遭受了多少折磨,筋挛骨折,然而缠成的‘金莲’无非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畸形小脚。就是这样的‘金莲’令女子们举步维艰、气血不和、体弱多病。这样的一种畸形使社会无端增加了大量的残疾人,加重了社会负担,也大大影响了社会的发展。”提到“小脚”,何志华说,“我收藏民间服饰多年,当一双双小鞋摆在我的眼前时,真难想像当时的妇女受到何等的摧残。不过到了清末,人们渐渐觉悟了,于是发生了反对缠足,崇尚自然的‘天足运动’,这就是历史上经常提到的‘天足会’。” 维新派反对缠足 天津有了天足会 “‘天足’,乍听有点不明白,其实就是自然、天生的脚,天足会也就是提倡不缠足的一个民间组织。”何志华向记者解释,“1898年,在宝复礼、丁家立两位天津民间人士的倡导下,天津的天足会成立了。他们首先以组织的形式提倡去除妇女缠足的陋习,而这个天足会又与清末的‘戊戌变法’有着盘根错节的联系。这是因为清朝末年发生的反对缠足的天足运动是由一批维新志士发动起来的。” 早在1888年康有为就在老家广东南海联合一些开明乡绅创立不缠足会,提倡妇女不缠足,会员达万人以上。另一位著名维新派领袖梁启超也积极从事反对缠足的活动。在他们的倡导下,天足运动相继在其他地方开展起来,天津的天足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 不久维新变法失败,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志士所从事的不缠足运动暂告一个段落,但崇尚天足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此后更多的知识分子、名流学者投入到天足运动之中。就连镇压了康、梁的慈禧太后也在不久又重新树起了“反缠足”大旗。1901年慈禧太后下达了禁缠足的懿旨,紧接着地方上的封疆大吏纷纷响应。 西洋人讥笑陋习 耻辱坚定反缠足 一位学者说:“中国近代化的过程是天朝迷梦破灭的过程,随着天朝迷梦的破灭,原先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的中国人对于一向所贱视的称之为蛮夷、讥之为鬼子的外国人不得不刮目相看,甚至对西方文明产生盲目的崇拜。在这样的情况下,洋人对于缠足风俗的反对态度势必会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在外国人带来新观念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了出去,其中包括留学生。 天津出国留学在清朝时期是比较早的,踏出国门的中国人在异国他乡受到新思想新文化的熏陶,观念为之改变。而且他们在国外还受到了这样一种刺激:西方国家往往把中国人视之为无比神秘的三寸金莲的红绣鞋儿以图照或实物的形式公然陈列,如同古董奇玩一样供人玩赏,甚至把它作为中国是半开化、甚而根本就是原始野蛮国度的象征。他们深感耻辱,要一洗耻辱,只有废除陋俗。于是他们对于缠足风俗自然而然地表示深恶痛绝。 反缠写进教科书 人人会唱天足歌 何志华说:“历史上反对缠足天津应当是首当其冲,在许多历史记载中都写明了这一点,而且学校成为了‘反缠’的坚强后盾。”据介绍,当时的一些私塾、学校教育中也出现了宣传不缠足的热潮。清末出版的一部国民读本教科书中就刊载了题为“缠足痛苦”的插图;天津教育工作者胡玉孙作词、张幼臣谱曲的《劝放足歌》成为当时上至师范下至小学必教的内容。清朝末年女学兴起,部分入学女子在新思想教育下开始放足,比如天津严范孙严氏女塾就要求入学女子个个放足。 学校的“加盟”,使清末天足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最是两般堪恨事,文人八股女双翘”,天足运动使得社会上对于三寸金莲的态度为之大变。 清政府被推翻后,天足运动进一步发展,政府把放足与禁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1912年3月,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后来尽管政局多变、世事混乱,但是劝禁工作并未停顿,而且,对于劝禁缠足的宣传教育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小学课本加入了劝诫缠足的内容,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孩做起;二是向社会上的广大普通群众宣传放足通过民众学校、农民教育馆、民众茶园、讲演所、阅报社等种种场所,把反对缠足、宣传天足的内容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俗曲、歌谣、戏剧等形式介绍给群众;三是新闻报刊方面积极从事戒缠的宣传活动。这些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加深了广大民众的天足观念。 婚姻阻碍婚姻帮 小脚女子难出阁 据了解,天足运动受到阻力最大的因素是婚姻。悠久的缠足历史,狂热的金莲崇拜,早已养成了男子娶妻以小脚为荣,甚至养成非小脚女子不娶的恶习。这种恶习根深蒂固,一朝一夕之间难以改变。天足运动之中不少女子并非不想放足,但是一想到婚姻大事,一想到苟非三寸金莲就有嫁不出去的可能,她们就退却了。许多进步女学生本来已经放足了,但离开学校后,在沉重的社会压力之下又重新把脚缠裹起来。 “虽然婚姻给天足会运动的开展造成了很大障碍,但最终也是婚姻帮助了天足运动。”何志华说,天足运动最终取得了成功,成功的经验也在于天足运动者找到了“婚姻”这一至关重要的症结。 为了打破婚嫁难关,1897年6月30日,梁启超与汪康年等人发起组织了不缠足会。在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里,对于这一点写得相当明白:“此会之设,原为缠足之风,本非人情所乐,徒以习俗既久,苟不如此,即难以择婚,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婚渊,无所顾虑……(一)凡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二)凡入会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三)凡入会人所生女子,其已经缠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如在九岁以上不能放解者,须以全籍报明,方准其与会中人婚娶。(四)凡入会后所生子女,当随时陆续报名……” 推翻清朝后,各地在劝禁缠足时更是抓住了“婚姻”这一关键,曾经有让“各县小学校学生,皆系臂章,不娶小脚女子为妻”、“风示各学生,誓不娶小脚女子为妻”的办法,再加上在社会上长期不懈地灌输劝导不娶小脚女子为妻的思想。到后来,社会上形成了娶小脚女子为耻、娶天足女子为荣的时尚,此时即使是顽固透顶的父母,为了女儿前途着想,也不得不放弃为女缠足的打算。婚姻问题的解决、娶妻观念的改变,注定了天足运动的最终胜利,近代中国社会长期动荡不安的局面又加速了天足运动的进程。 莲迷痴心反天足 鞋店出售大小鞋 经过天足运动,经过政府与民间的共同努力,到了抗日战争前夕,尽管缠足陋俗在全国范围内尚未完全禁绝,但是此时的缠足,已如强弩之末。 何志华说:“千余年的缠足历史培养了一批趋之若狂的‘莲迷’。天足运动时代,他们不仅私下里对玩莲品莲依旧津津有味,并且公开地与天足运动相对抗,美化三寸金莲、诋毁天足、嘲讽放足为‘改组派’。一些女子也是执迷不悟,先是死活不肯放足、不肯不缠,尔后眼见天足成为时尚,有的女子日松夜缠,有的女子明里乔装大脚、暗中依旧缠裹。还有的女子一度放足,后来又重新缠足,她们害怕眼前的天足运动只是昙花一现,担心三寸金莲的狂热时代还会卷土重来。” 何志华告诉记者,为了迎合这种情况,当时的鞋店一时间也开始出售两种女鞋,一种是缠足女子穿的小鞋,一种就是放开脚所穿的大鞋。所谓大鞋也并不是像现在这样,而是比小鞋略大一点的鞋。因为就算是放脚,由于长期缠裹,骨骼已经畸形,无法恢复原始的模样了。原来卖这种鞋就只有两个鞋店最出名,一个是金九霞鞋店(今劝业场滨江道交口),另一个就是老美华(今和平路南市一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