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谁来保护教师的人身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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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11:12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叶玮华 广东省东源县黄村中学三名初三年级学生邹某、何某、罗某,在化学课上用“老师,他想泡你”的下流语言调戏未婚女教师,之后又在学校办公室里两次殴打另一名何姓老师,其中邹某于次日在大街上用铁棍猛击何老师的后脑,致使何老师血流 三名初中生如此调戏、殴打自己的老师,笔者作为一名教师除了感到无比愤怒之外,更多的是难以言状的悲哀。我们不禁要问:几个年仅14岁—16岁的孩子为何胆敢公然调戏、殴打教师?透过这起调戏、殴打教师事件,我们依稀可以看到教师不受社会尊重、教师威信丧失的现实。 人们希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把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还给学生,这原本没有错。但是,在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的现状下,社会舆论和教学政策一味地倒向学生、偏袒学生,很可能使得社会和家长越来越不尊重、不理解、不配合教师的工作。而教师可以教育学生和保护自己的手段越来越少,越来越无力,教师的权威和尊严丧失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 “玉不琢,不成器”。我们如此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是不是过于宠、惯学生了,会不会把学生宠坏了?批评、管教、惩罚还是不是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在一遍遍呼唤尊重学生权利、给学生尊严时,是否考虑过教师的权利谁来维护?教师的尊严和威信还要不要?这些,才是这起调戏、殴打教师事件最值得我们反思之处。(作者系上海小学教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