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理赔纪录太平创(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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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0:00 天津青年报 | |
太平老保单见证当年辉煌 作为当时的华商大保险公司,太平在开展业务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手续。当经纪人拉来一笔业务后,稽核处马上派人到现场核查,认为此笔业务可行后才正式确认,随后开始填表、定费、做单、出单,以此保证业务的安全性。当年盐场有一笔麻袋的保险生意,因风险过大,最后不得不放弃。在张澜生先生的印象中,1943年夏天的一场火险理赔案赔付了180万元,创下当年天津理赔纪录。 那年夏天,存放在太平保险公司指定货栈的一批货物发生火灾,经及时扑救,将大火扑灭,货栈与货物没有受到太大损失。按理赔程序,作为理赔核定的机构———永平公证行到现场定损评估,将评估赔付数额交给太平保险公司和货主———天津华竹绸缎庄商议,张澜生先生作为太平公司的主要代表参加了谈判。按照常规,保险公司应该扣除货物的残值后,将余下的保额赔付给华竹绸缎庄。而华竹方面认为当时保额为200万元,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最高200万元赔偿,不管有没有货物残值。最后,太平公司在几经谈判未果的情况下,只好答应了华竹方面的要求,赔付给华竹绸缎庄200万元,但所有从库房抢救出的货物则全部归太平公司所有。张澜生说,从库房抢救出的货物最后被拉到了金城银行的仓库,布匹整整把三楼的仓库占满。半年以后,经过拍卖,所有布匹才全部抵出,获得回款100万元左右。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折算,当年的200万元赔付款相当于现在的1000万元左右。 翻开《天津通志》可以发现,当年的华北火灾保险费率是以上海火险公会厘定的费率为蓝本。火险保险费率的厘定,主要以房屋建筑的牢固程度为依据,按照房屋结构的抗火性能将费率定为头、二、三等。这是基本费率。为便于分保,不论华商、外商保险公司都统一使用一种“地段图”。此图由华北火险公会作价供应。所谓“地段图”是按照天津市内全地区划分为许多地段,顺序编号,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所承保的地段号码。太平保险公司当年理赔核定保费,也是按照这一“地段图”进行的。本报记者黄卫,特约撰稿何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