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宜带薪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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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2日23:34 新浪观察 |
新浪网友:61.171.255.* 北京有40%劳动者一周工作7天。除非法律强制规定加班后只能换休,不能发加班工资,只样休假才有普遍意义,再来讨论长假短假的问题,不然的话,惠及的对像始终是那四、五千万人,主要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 目前的长假已给经济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7天中机关,银行关门,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如房地产关联行业,气车关联行业是不会休长假的,但由于相关管理部门放假,给企业的部分经济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如资金运作效率降低等。十一长假,三天后又是双休,有些机关十多天不办事。如果带薪休假,那么,给企业会带来更大的不便,去机关办事,如果经办人不在,只有等他回来,一个人回来了,办好了一个手续,另一个人又休假去了。 在官本位的今天,这会变成一种经济活动的痛苦体验。行行好吧,各位经济大家,去经济活动的最底层去体验一下痛苦吧,不要坐而论道,或仅仅作为一部分人的代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