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居住证新政 外来人才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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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03:29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太燕 通讯员岳向前) 11月1日,广东将正式实施《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届时,来广东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无须改变原来的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外国籍,即可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并在创业上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购车、银行业务、出入境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 该暂行办法规定,《广东省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持居住 此外,持证人员可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其子女也可在居住地入学(托),参加广东统一高考。持证人员还可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在本省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凭居住证在本省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购置小型机动车入户,享受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