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暂住证有望不用随身带 相关条款将修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04:03 信息时报 | |
市人大代表建议修改《暂住证管理规定》 广州市法制办称今后将对相关条款予以修改 本报讯(记者成小珍 通讯员任文) 能否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能否免费申领暂住证?能否不随身携带暂住证?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大了解到,针对市人大代表朱永平提出的修改《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的建议,广州市法制办日前一一做了答复,称今后将对部分相关条款予以修改。 据朱永平代表介绍,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随着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颁布、国务院原《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以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的废止及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规定》的修改,朱永平代表认为广州应尽快修改《规定》。 建议“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朱永平代表说,暂住的身份使外来人员感到“异地人员遭受歧视”的感觉。取消“暂住”名称,可体现广州市政府对外来工人格的尊重以及对外来工为本市经济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的认可。朱永平代表建议用“居住证”名称取代现在的“IC卡暂住证”。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对此答复表示,鉴于有关上位法未作修改,目前仍应保留“IC卡暂住证”这一用语。 能否免费申领暂住证? 朱永平代表认为,外来人员来广州工作已作出了贡献,如花上一笔费用用于办理居住证或其他暂时居住证件,加重了经济不富裕的外来人员的负担,建议广州市实行免费申领居住证制度,废除《规定》中第九条关于“流动人员申领IC卡暂住证应当按规定缴费”以及第五条“申领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应当按规定缴费”的规定。 市法制办有关人员称,“IC卡暂住证”制作成本较高,目前广州收取的费用严格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有关规定,全部由政府统筹安排,作为出租屋非本市户籍人口管理经费。由于到广州工作、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基数过于庞大,如实行免费申领暂住证制度,将使广州本已不充裕的出租屋非本市户籍人口管理经费面临巨大缺口,反而不利于非本市户籍人口的管理。因此,流动人员申领IC卡暂住证、临时登记证应当按规定缴费的规定仍宜保留。 能否不随身携带暂住证? 朱永平代表还建议取消“不按规定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或者IC卡暂住证的,处以20元罚款”的规定。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已删除了国务院《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中“公民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的规定。这意味着法律没有规定公民负有随身携带身份证的义务。暂住证属于公民身份证件的一种,由此看来流动人员并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的义务,更不应处以行政罚款。 市法制办对此答复说,目前有关部门同意代表的意见,在今后对《规定》进行修改时,将对相关条款予以修改,其相应的罚款规定也将相应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