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新闻:家庭教育不是“私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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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9:37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作者:叶阿炳 报载,有位小学生放学回家时,搀扶一位老人过马路,不料老人被一骑车醉汉撞伤,孩子又护送她到医院,掏自己的零用钱给老人看了伤。孩子因回家迟了,受到父母的“审问”。从实“招”来后,想不到孩子的义举换来的不是肯定和赞扬,而是其父的咆哮外加两记耳光;还有其母“太傻”、“多管闲事”的责骂……孩子想不通,便把这事写成作文。老师 上述两个家长的思想境界和处理方法虽然也为多数人所唾弃,但类似的心态或者不置褒贬抑或认为如今的孩子还是“少管闲事好”的人,恐怕不会太少。这就向广大家长提出了十分现实的问题:家庭的素质教育究竟姓什么? 笔者以为,应该姓“公”为好。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们都是社会的人,大凡真正有出息的“龙凤”,大都不是靠着狭隘的血缘关系提携关照的,而是要让孩子在百姓平民中去体验艰辛理解温暖沐浴挚爱。记得在吾辈生长的年代,提倡的是到群众的大风大浪中锻炼,崇尚的是大公无私、先人后己、互爱互助,认为“温室里育不出万年松”。近些年,社会上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使不少家长的“公”心弱化,反倒不如孩子的境界高尚纯洁。已实施十多年的《义务教育法》,虽有“家庭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之规定,却没有对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必须依照教育方针实施正确的家庭教育及其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这说明家庭教育至今还被排除在教育法规以外,也就难怪那对家长出言不逊,可以“理直气壮”回敬老师了。目前,家庭教育是个“盲区”,这与家庭教育所处的特殊地位及其重要作用很不相称。许多家长根本就不了解家庭教育的真正内涵以及家长肩负的重任。如此一来,把孩子作为“私有财产”,将家庭教育视为“内政”,认为自己的孩子老子想咋调教就咋调教也就不足为奇的了。 家庭是儿童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无论从素质教育的时段、深度、密度、容量,还是从德育教育的效应来看,都有着学校和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家庭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绝对不是家庭的“内政”或家长的“私事”,小视不得。家庭的素质教育不只姓“家”,还应姓“公”、姓“国”、姓“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