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面对国家,公民要有独立人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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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6:04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童铁丁 11月6日,美国广播公司(ABC)披露了对美国女兵林奇独家专访中的一些精彩片断。令人颇感意外的是,林奇在采访中炮轰美国政府,称他们夸大了拯救的难度,而且将其经历当成一个爱国英雄的神话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播放。她认为“别人描述她的勇敢经历常常让她感到十分受伤,而且感到无地自容,因为这一切都被夸大得十分离谱”。 林奇的话语无疑是发自内心的诚实之言,其诚实也显现了社会生活与人性的本义,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侵害了政府对于其刻意营造的“爱国主义”与“英雄主义”符号意义。事实上,对于林奇事件来说,当事人只有林奇一人,如果她不说,没有人会怀疑事件的真伪,没有人会质疑政府在林奇事件中说谎。同时,在一般人看来,隐藏在谎言下的爱国主义既然可以提高国民的凝聚力,激发国民的爱国热情——目标既然是正确的,那么善意的谎言似乎也是可以谅解的。林奇因自己“良心不安”,而揭开这件事情的谎言性质,是不是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的一种表现?是不是不守纪律,不懂得国家利益至上的准则? 这确乎是个问题,一个人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却似乎又损害了国家利益。事实上,林奇在这个问题上的表现正是公民独立性的表现。公民的独立性不仅是相对于社会与家庭,更相对于政治与国家,公民当然会认为国家利益是正确的,自己也应该为实现国家利益而作出贡献,但他同时认为自己的这种贡献不应违反社会基本法则,不应违背人类普遍道德。同时,国家在实现本身利益时也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当然这是指一般的常规状态下,在非常规状态下为维护整体利益,暂时影响个人利益的情况是无法避免的)。总之,国家利益其实就是公民利益的充分实现,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真正的国家利益。在林奇的眼中,政府就是不应为所谓国家利益而“撒谎”,干扰自己的个人生活,迫使自己违背道义和良心。 林奇的这一行为在当前我们的社会中尤其有意义。如果林奇这样的人身处我国,在一些地方领导心中是不是也算“刁民”?一些地方往往通过剥夺群众的经济利益来换取地方经济增长,这就是以“国家利益”为名而侵犯公民权利的表现,而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则往往被当地政府部门视为“刁民”,比如打假的王海等。然而,正是这些“刁民”利用各种合法手段进行的不懈争取,才推动了真正的国家利益的实现,这种国家利益就是“民主改革的不断进步,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发展,决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和GDP的增长,而首先应是独立公民人格的发展。公民人格不仅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交流沟通中,也体现在人面对国家威权的强大时所表现的不卑不亢和平等意识上。作为长期受封建主义影响的国家,着力培养和维护健全的公民人格对于推动政治文明与社会进步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一位学者说得好:“一个人若有发泄他的良心认为不对的机会,若有表示他的理智所反对的自由,他才能感觉到他做人的尊严和价值,他才能爱护他的国家,一个国家有以上这样一个国民比有成千上万的工具性的群众有利得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