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烈士”之前能否不再加限“革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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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5:22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岳伍 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日前追认在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中牺牲的20名公安消防官兵为革命烈士。为了人民的利益,20名消防官兵舍生忘死,不幸蒙难,他们当然是壮怀激烈、顶天立地的英雄,追认他们为烈士,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在烈士前面加上“革命”二字,进行修饰、限定,我认为这是不妥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 从历史学的角度看,我们往往抽取那个年代的主要特征,将不同的年代贴上不同的标签,例如我们称某个时间段为“革命战争时期”,某个时间段为“和平建设时期”。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立50多年,“革命战争时期”早已成为过去,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踏踏实实进入“和平建设时期”。那么,还沿袭“革命战争时期”的荣誉称号,将为了人民的利益牺牲的英雄称为“革命烈士”,这就不够贴切。 毋庸讳言,革命,这个“革命战争年代”和“和平建设时期”初期的热门高频词汇,现在已在绝大多数的场合淡出。现在既不是谈革命而色变的年代,也不是谈革命无动于衷的年代,而是就很少有人谈什么革命不革命。平心而论,革命淡出现实舞台,这其实也是一种社会进步。当初的革命者之所以要革命,就是因为他们要破除社会的不公,建立一个公平、民主的新社会。我们看到,通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建设,我们的社会已经达成初级平衡,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不说指日可待,也是不难预期的。在这种已经发展了的社会现实面前,我们真有必要沿袭过去的做法,称呼今天为了人民利益牺牲的人士为“革命烈士”吗? 我看,“人民卫士”就很好,“共和国卫士”也不错,这两个称呼,都是广大消防官兵工作性质的真实写照。和平建设时期,就应该有和平建设时期的对英雄的称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