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保护“自家人”也得讲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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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0:22 信息时报 | |
作者:周东飞 河南省安阳市餐饮商会制定了一项“开瓶费”收费标准,要求酒店对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酒水售价35%的开瓶服务费。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的投诉,认为该商会无权对“开瓶服务费”统一定价,该限价行为违法,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对此事查处,同时提醒消费者对此行为投诉、举报(《中国青年报》)。 此次安阳“开瓶费”事件由于当地餐饮商会和中消协的出现,呈现出不同往常的新鲜之处:其一,过去消费者与酒店的利益纠纷已经发展为利益团体之间的博弈与对峙。其二,利益团体在保护“自家人”之争中,秉持法律的一方拥有更多胜算的把握。 在承认整个社会拥有共同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也必须承认不同群体、不同个体之间利益诉求的差异性,这是对当前社会利益格局的一个基本判断。不同的利益诉求会导致利益冲突,比如此次“开瓶费”事件中直接冲突的双方,酒店期望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顾客强调自己的付出与获取的服务必须价值相当。很多时候冲突双方的力量并不均衡,对单个的顾客来看,如果一家酒店收取“开瓶费”,他还可以通过拒绝在此就餐来进行抗争。但是正如安阳的情形一样,当单个的顾客面对餐饮商会“一刀切”收费标准的时候,他实际上已经丧失了以选择酒店进行抗争的可能,因为他不可能为吃一顿饭而长途奔赴另一个城市。 对消费者而言,消协的存在是好事。对酒店而言,餐饮商会的出现同样不是坏事。如果说安阳市餐饮商会此次好心办了坏事,错不在保护,错在违法。利益团体保护“自家人”必须依法行事,这是法制社会对利益团体的必然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