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知错”与“不改”之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6日17:09 中国《新闻周刊》 | |
一道高考试题,考问了整个社会,也引发了我们对于政治中一些核心伦理问题的思索。科学与政治具有相当不同的逻辑,主权意志一经显现,宗教和人文科学的标准就要退隐,以便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作者:江荣海 到现在为止,江苏高考数学卷错题事件可谓一波三折、沸沸扬扬。政府、媒体、公众、学科专家、人文学者皆卷入此事。我们不妨从行政伦理的角度来解剖这一事件。 个人“威严”与行政公正 首先,从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谈起。现代大众基本上接受这样一个理性的前设:政府不是一个人的政府,而是为每一位公民谋福利的“公器”,如果它代表着民意,那么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即具有了某种“伟大”;相反,如果政府的行为在本质上是违反民意的,通常认为这个政府丧失了“合法性”基础,而不是说某个人丧失了合法性基础。 也就是说,政府官员首先须将自己视为国家人格的代表,他所获得的一切荣辱与他所代表的政治共同体的荣辱休戚相关。 发生错题事件很长一段时间后,政府不愿澄清自己的责任,以朱如曾教授为代表的秉持学术良知的知识精英,则不懈追问他们为何不愿承认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我想根本原因在于官员们存在一种担忧,即担心会失去自己的“伟大”而在民众之中颜面尽失。不过,此举并非出于对政府“伟大”声誉的担忧,而是对个人尊严,毋宁说是对个人“威严”的担忧,这种心态一度广泛存在于我们的传统家产制(或者说是家长制)的官僚体系中,各级品官将一省一地的治理视为某种“体面”的象征,国政就是家政,家威即是国威。 而现代社会则应是一种依据于法理性统治的社会,各种制度的制定在根本上都可以归之为一种司法技艺。正是由于切除了个体的尊严,这种技艺才保证了整个政治体系“数学式”一样的可操作性与形式美。 概言之:现代行政官员真正的“体面”与“伟大”来自于对政治体系的公正运作,来自于行政官员切除“私人荣耀”后“责任伦理”的完全担纲。科学与政治的不同逻辑。 其次,必须注意,科学与政治的确具有相当不同的逻辑。院士们联合声明开篇引用了华罗庚的名言“数学是最容易辨别是非的”来论证政府在这件事情上所应持的态度,并且认为政府应当维护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坦率地说,以科学精神苛责政府行为的正当性,我并不是非常赞同。因为即使所有数学家都证明此题确是一道错题,也无法推导出政府必须因此而改变既有的政策。 西方古典政治传统有三个纬度的追寻,即我们中国人平常所说的真、善、美。关于“善”与“美”的追求,在一个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很难达到,而“真”却是普通民众对政府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大部分人都会将“真”理解为“真实”、“是非”,或像诸多专家学者在此事件中所说的“实事求是”,但这样理解就把“真”理解为科学之真了。 须知科学是一种有条件的知识,是一个有前提的逻辑序列;而现代政治在主权范围内是一切法律逻辑的起点,或者说国家自身就是逻辑,现代社会的一切公平的正义体系的建立都必须有一个强国家的权威(重申一下,是国家权威、公共权威)。 极端地说,即便是在法律文本中出现了一条任何人都可以用数学公式推翻的条文,但是如果国家意志能够保证这条条文对任何人都有效,那么我们仍然要说这部法律是正义的。因此,政治上的“真”应当被理解为正义。在此次江苏高考错题事件中,高考考题的制定从根本上说是在确定一套公平的竞争体系,相当于制定一部法律。在此过程中,必然要求参与进来的专家与行政官员秉持科学上“真”的精神来悉心料理,以最大的理性态度对待之。不幸的是,这开卷第一题竟无正确答案可选! 实际上,这套题在使用以后、成绩尚未公布之前,还是算不得真正的法典化,因为它仍然处于某种审核阶段,这个时候仍可用科学之真即科学逻辑、理性技艺来挽回,即一些学者所说的政府“第一次良机”。然而,一旦考生成绩公布,问题就发生了变化,我们再以科学求真的标准要求政府就不恰当了。还是我刚才提到的道理:主权意志一经显现,宗教和人文科学的标准就要退隐,以便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之,一道高考试题,可以说考问了我们的整个社会,也引发了我们对于政治中一些核心伦理问题的思索。官员们为“私誉”的隐痛文过饰非,受到了广大民众谴责实乃咎由自取;但鉴于现代政治的复杂性,对此次一波三折的事件,所宜采用的伦理标准恐难一概论之。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