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只差一个字也是错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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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10:47 信息时报 | |
作者:陈菲 一日,一当事人家属通过朋友匆匆忙忙找到我,讲他侄儿因涉嫌犯罪被抓了,很快就要开庭了,想请律师。我把案子接了下来。签合同填写授权委托书时,写到“被告人姓名”一栏,问他被告人名字,答曰“李文掌”,因为没看到法律文书,也没有户口本等证明,我要委托人写出被告人的名字,他抓了半天头,最后不好意思的说不会写。也难怪,五六十岁 律师犯错误也就罢了,因为算是社会工作者,可代表国家的、盖着大红印章的司法裁判文书竟有时也有笔误。上星期,我去某区级法院领一份判决书,先看结果,哇,胜诉!心里一阵窃喜,再回头看第一页,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正文第一段,“……原告委托代理人张三和被告委托代理人李四到庭参加了诉讼。……”不对,原告代理人是我,我不叫张三啊,而且被告代理人也不叫李四呀。好在我看得快,送达判决书的那位书记员还没走,小声对他说,“好象搞错了,”起初他还有些不悦,“不服可以上诉嘛!”。等看到我指的那一行,他先是一怔,然后无可奈何的一声叹息,马上收回去改,总算没把这样一份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上去。不用说,法院一年几千上万份判决书,格式都一样,肯定在电脑里COPY来COPY去,一时疏忽没全部改过来。 而我曾经听到的关于笔误之最严重的事件是:在一份发出的判决书中,竟然出现了“某市某区人民币法院”的字样,当事人强烈不满,主办法官引咎辞职。——都是电脑惹的祸,你打一个词,它就会随之跳出相关词组。说实话,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办案任务也太重了,一年两三百件案都不稀奇,忙中出错,也实在有点可惜。 从上学第一天直到大学毕业,各级老师都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治学要严谨,不要写错别字,考试答题时不要丢字漏字多字,答完后要仔细检查。那时候虽然也听得进去,但是从来不知道这事儿会有这么严重。如果有正在读书的小朋友看到这篇文章,一定要引以为戒啊。 | |